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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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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9   来源:人社局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区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天津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我局将开展2019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

二、审查时间

2019年8月19日-2019年11月30日。

三、审查方式

(—)现场报送

用人单位网上自行下载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进行现场审查。

(二)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从外网登录人易宝网站,申报、上传相关资料照片,我局直接进行网上书面审核。

四、审查程序

(一)自查自纠,规范管理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用人单位对本企业用工、工资支付及社会保险缴费等情况进行自查,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

(二)报送材料,审查登记

用人单位自查完毕后,应于2019年11月30日前将填写完毕的《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报送至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人力社保局(地址:天津东疆东部配套商务中心A2楼2层,电话:25605207)进行审查。

1.凡已通过2018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未通知不合格即为合格)或已被命名为区级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用人单位,只需将2019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填写完毕后报送我局,做审查登记即可。

2.凡未参加或未通过2018年度书面审查且不是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用人单位,除需填写完整的2019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外,还需准备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各1份):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截止至正式提交材料之日上月工资明细表;

(3)截止至正式提交材料之日上月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

(4)全部职工《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津劳登字6号)复印件。

五、审查要求

东疆保税港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本通知要求参加2019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对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书面审查或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

1.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

2.人易宝书面审查企业端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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