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疆保税区国税局关于纳税人识别号变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4 来源:
尊敬的纳税人:
“五证合一”后,存量纳税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发生变更,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工商部门将收缴原税务登记证,同时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证件换发后,证照号码将从15位升到18位,因此,纳税人需在国税办理更换税务登记证号工作。此项工作涉及前期准备工作步骤较多,因此我局整理了变更税号的流程,变更税号的纳税人需按照流程说明操作,详见附件一。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规定,2018年1月1日前,原发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所以请纳税人及时换照,同时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号变更。
附件一:国税变更税号流程
东疆保税区国税局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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