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疆保税港区各企事业单位: 一、表格申领 申报人员可在东疆管委会网站自行下载相关表格,并按说明填写。 二、参评人员范围 人事关系、档案调入东疆保税港区、并在本单位本岗位工作半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报送材料 1、初级申报人员仅需下载《初聘(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和《专业技术人员考绩登记表》各两份,按说明填写后连同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考绩卡、学历证书及认证书(学历证书自行认证)交管委会办公室审核,审核后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评审中、高级职称人员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材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及认证书(证书自行认证)原件、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外语考试合格证和能反映外语水平的证件、复印件;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和能反映计算机水平的证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并加盖企业公章。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高级3份、中级2份。 4、《专业技术人员考绩卡片》任职期间每年1份(最后一年为2011年) 5、《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表》高级20份,中级15份。 6、有本人撰写的著作、论文交原件,同时未发表的论文、技术报告,一律用A4纸计算机打印,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发表的论文请按封面、目录、正文复印,并加盖公章。 7、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8、属破格人员需提供有关材料和破格报告,用A4纸打印,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9、凡申请职称外语免试或放宽成绩要求的,按照津人专【2007】16号文件规定,均需填写《职称外语考试免试(放宽成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于8月4日到8月12日报送到管委会办公室,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集中组织推荐和申报。超过规定申报时间,将不再受理。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核。各单位要根据规定认真审查核实申报人员提交的学历、资历、业绩成果、外语证件、获奖等证件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把关,管委会办公室也将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一旦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追究个人和单位的责任。 2、严格落实推荐结果公示制。各单位要按规定对申报人员进行公示,并张贴在单位明显位置,公示期一周。有关推荐和公示情况如实填写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内,并需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对未经公示的评审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建夫 联系电话:25605099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
根据津人专职[2011]16号《关于2011年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委会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2011年我区工程技术等各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xml:namesp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