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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 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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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 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0   来源: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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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第二批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申报及复评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东疆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局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参与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申报的企业,必须是已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

    2. 请有申报意向的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对照申报指南(附件2)、申报材料要求(附件3)以及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附件4)、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评价标准(附件5),于2023年10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三份,光盘一式两份)及招商归属部门推荐函,报送至东疆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局(地址: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4611号B区B303室)。逾期不再受理。

    3. 申报企业须于10月16日前登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完整填写企业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线上申报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东疆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局依据通知要求、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及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评价标准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报管委会批准后向滨海新区工信局推荐。

    特此通知。


    附件:

    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第二批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申报及复评指南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服〔2023〕19号)

    2.2023年度第二批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天 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申报及复评指南

    3.申报材料要求

    4.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5.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评价标准





    2023年9月19日

    (联系人:刘萌; 联系电话:25605322)


    2023-116(附件1-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第二批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申报及复评指南) (1).docx


    2023-116(附件1-2:2023年度第二批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申报及复评指南) (1).docx


    2023-116(附件1-3:申报材料要求) (1).doc


    2023-116(附件1-4: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docx


    2023-116(附件1-5: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评价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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