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第二批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申报及复评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东疆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局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参与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申报的企业,必须是已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
2. 请有申报意向的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对照申报指南(附件2)、申报材料要求(附件3)以及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附件4)、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评价标准(附件5),于2023年10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三份,光盘一式两份)及招商归属部门推荐函,报送至东疆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局(地址: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4611号B区B303室)。逾期不再受理。
3. 申报企业须于10月16日前登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完整填写企业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线上申报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东疆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局依据通知要求、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及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评价标准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报管委会批准后向滨海新区工信局推荐。
特此通知。
附件:
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第二批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申报及复评指南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服〔2023〕19号)
2.2023年度第二批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天 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申报及复评指南
3.申报材料要求
4.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5.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评价标准
2023年9月19日
(联系人:刘萌; 联系电话:25605322)
2023-116(附件1-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第二批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申报及复评指南) (1).docx
2023-116(附件1-2:2023年度第二批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申报及复评指南) (1).docx
2023-116(附件1-3:申报材料要求) (1).doc
2023-116(附件1-4: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docx
2023-116(附件1-5: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评价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