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疆综合保税区关于开展2023年滨海新区区级孵化机构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6 来源: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科技局
各有关单位:
按照《区科技局关于开展滨海新区2023年区级孵化机构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拟开展东疆综合保税区内2023年滨海新区区级孵化机构培育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滨海新区区级众创空间培育
2.滨海新区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
二、工作要求
在东疆综合保税区注册且实地经营孵化机构的单位,可对照《滨海新区区级孵化机构培育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中关于区级众创空间或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条件,按照申报类型填写《滨海新区众创空间申报表》或《滨海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表》(附件2、3),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三、材料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于2023年8月6日(周日)17:00前,将《滨海新区众创空间申报表》或《滨海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2.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胶装成册,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我局,同时将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以“载体名称-运营单位名称-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形式命名,发送至邮箱xiongyanfeng@tj.gov.cn。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志勇
联系电话:15202283941
附件:
1.《滨海新区区级孵化机构培育办法》
2.《滨海新区众创空间申报表》
3.《滨海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表》
东疆综合保税区新经济局(科技局)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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