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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疆保税港区大面积停电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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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疆保税港区大面积停电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1-02-20   来源: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经济改革和运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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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疆保税港区

    大面积停电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2020年12月2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4

    一、编制目的              4

    二、编制依据              4

    三、工作原则              4

    四、事件分级              5

    五、适用范围              7

    六、事故风险现状与趋势分析              7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8

    一、应急指挥部构成及职责              9

    (一)应急指挥部构成              9

    (二)应急指挥部职责              10

    (三)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0

    (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5

    二、现场指挥部构成及职责              15

    (一)现场指挥部构成              15

    (二)现场指挥部职责              16

    (三)应急工作组职责              16

    三、重要电力用户及职责              20

    第三章 运行机制              21

    一、预防              21

    二、预警              21

    三、信息报告              22

    四、先期处置              22

    五、应急响应              23

    (一)指挥协调              23

    (二)处置措施              24

    (三)请求支援              26

    (四)社会动员              26

    (五)信息发布              26

    六、应急结束              27

    七、后期处置              27

    第四章 应急保障              28

    一、人力资源保障              28

    二、经费保障              28

    三、物资保障              28

    四、通信保障              29

    五、交通运输保障              29

    第五章 监督管理              29

    一、应急演练              29

    二、宣传培训              29

    三、责任与奖惩              30

    第六章 附则              30

    一、预案修订              30

    二、预案管理              30

    三、预案解释              30

    附件:              31

    附件1.  东疆保税港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通讯录              31

    附件2.  应急常用电话              33

    附件3: 现有应急资源              34


    第一章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东疆保税港区范围内大面积停电事件(以下简称“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危害,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007〕第6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23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5号,2011年修订)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1月8日,国务院发布并实施)

    《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5〕134号)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9版)

    三、工作原则

    东疆保税港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四、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东疆保税港区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一)国家层面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1. 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区域性电网:减供负荷30%以上。

    (2)省、自治区电网:负荷2000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30%以上,负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 40%以上。

    (3)直辖市电网:减供负荷50%以上,或6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4)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电网:负荷200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2. 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区域性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30%以下。

    (2)省、自治区电网:负荷2000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13%以上30%以下,负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16%以上40%以下,负荷1000兆瓦以上500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 50%以上。

    (3)直辖市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50%以下,或30%以上6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4)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电网:负荷200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负荷 2000 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40%以上,或 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5)其他设区的市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3. 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区域性电网:减供负荷 7%以上10%以下。

    (2)省、自治区电网:负荷 20000 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10%以上13%以下,负荷5000兆瓦以上20000 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12%以上16%以下,负荷1000兆瓦以上500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20%以上50%以下,负荷100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40%以上。

    (3)直辖市电网:减供负荷 10%以上20%以下,或15%以上3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4)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5)其他设区的市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负荷60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6)县级市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4. 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1)区域性电网:减供负荷4%以上7%以下。

    (2)省、自治区电网:负荷2000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5%以上10%以下,负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6%以上12%以下,负荷1000兆瓦以上500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10%以上20%以下,负荷100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25%以上40%以下。

    (3)直辖市电网:减供负荷 5%以上10%以下,或10%以上15%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4)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20%以下,或15%以上3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5)其他设区的市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6)县级市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负荷 150 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二)东疆保税港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

    1. I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1)东疆港区内减供负荷50%以上,或者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2)关键供电节点突发故障,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3)预计供电抢修队伍在8小时内不能恢复重要设施、重要电力用户、重点企业、居民点供电。

    2. II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东疆港区内减供负荷50%以下,或者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东疆港区范围内突发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置。

    当滨海新区范围内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并涉及东疆港区的,管委会按照滨海新区政府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预案的要求进行应急响应,实际处置措施以本预案的规定为主,如果本预案的规定与上级部门的强制性要求相冲突时,执行上级部门的要求。

    六、事故风险现状与趋势分析

    东疆保税港区现有美洲路与宁夏道两座110KV变电站,其中,宁夏道站于2020年9月正式送电。

    区内太平洋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东港物流公司园区以及汇盛码头有限公司均建有35KV变电站(企业权属,天津港电力公司负责运维),这些企业变电站同时承担着向周边企业及区域(如新港八号路以北区域)进行转供电任务。

    东疆保税港区电力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由供电企业负责。

    近年来,东疆港区内未发生过因自然灾害而导致的停电事件。最近发生两起大面积停电事件,一是2020年4月29日6点33分,国网鄱阳路220KV变电站阳美一线113开关事故分闸,重合闸停用;阳美二线检修,造成东疆美洲路110KV变电站供电中断,导致东疆港区发生大面积停电;二是2020年6月6日8点15分左右,东疆港区美26线路突发大面积停电,受影响区域包括二联检、商务中心、瞰海轩、海语城、华锐物流、首农食品、易世达、帕力仕酒业等。事故原系附近污水管道施工打断电源线所致。

    从统计数据分析,东疆港区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多为外力破坏所致,部分事件系供电结构不合理等原因造成。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东疆应急委),是东疆港区范围内各类型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领导机构。

    东疆应急委下设多个专项应急指挥部,其中包括东疆保税港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它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东疆保税港区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一、应急指挥部构成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构成

    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以及成员单位构成。

    总指挥由管委会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管委会分管电力运营的副主任担任。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党委办、党群工作部、经济改革和运行局、商务促进局、新经济促进局、财政局、规划国土和建设管理局、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社会发展局、东疆海事局、北京道派出所、客运派出所、交警二大队、东疆海关、东疆边检站、东疆消防大队、天津港消防五大队、东海路派出所、国网天津滨海供电公司、天津港电力有限公司。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设在经济改革和运行局,办公室主任由经济改革和运行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图1 东疆保税港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架构

    (二)应急指挥部职责

    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根据事件级别和救援情况,启动或终止本预案。

    主要职责包括:

    拟定东疆港区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相关的应急管理制度。

    编制与修订东疆港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和演练。

    监督指导各应急成员单位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预防工作。

    落实东疆港区应急委及上级政府部门关于大面积停电事件防范和应急工作的指示要求。

    落实东疆港区应急委有关供电、停电事项的决策。

    启动和终止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响应,组织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开展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

    (三)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东疆应急委的领导下,由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参与东疆保税港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其中经济改革和运行局应根据本预案的相关要求,编制部门应急预案,督促供电部门做好电力系统抢险工作方案,建立并完善专家队伍、专业抢险队伍、应急装备以及应急物资等应急资源。

    其他成员单位应制定部门工作方案或应急处置卡,指定应急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各单位的具体职责:

    经济改革和运行局

    负责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组织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在应急过程中牵头负责综合协调组开展工作,编制具体工作方案;

    在应急过程中牵头负责电力抢险组开展工作,编制具体工作方案;

    在应急过程中牵头负责调查评估组开展工作,编制具体工作方案。

    在应急过程后参与调查评估组相关工作;

    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物资(电力抢险)的储备和调运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通信运营商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期间通信保障工作,保障应急无线电通信畅通。

    党委办

    在应急过程中配合经改局负责重点保障单位应急组开展工作,编制具体工作方案;

    在应急过程中配合经改局负责善后工作组开展工作,编制具体工作方案;

    在应急过程中参与综合协调组相关工作。

    党群工作部

    在应急过程中牵头负责新闻信息组开展工作,编制具体工作方案;

    正确把握宣传工作导向,加强网络舆情的引导与管控;

    负责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信息发布。

    商务促进局

    在应急过程中参与社会民生系统应急组相关工作,具体负责督促东疆港区商业机构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

    新经济促进局

    在应急过程中参与社会民生系统应急组相关工作,具体负责督促邮轮母港等文化和旅游产业、场所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

    财政局

    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会同审计部门监督应急资金的科学合理使用。

    规划国土和建设管理局

    在应急过程中参与企业生产系统应急组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建筑施工领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经济改革和运行局配合),具体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

    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在应急过程中牵头负责城市生命线系统应急组开展工作,编制具体工作方案;

    负责确保城市照明设施功能完善,大面积停电状态下尽快协调恢复重点路段的路灯照明,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

    协调市政供、排水运营单位开展供排水调度优化及应急救援;

    负责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应急监测,将控制、消除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建议报应急指挥部决策,必要时请求启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应急管理局

    在应急过程中参与企业生产系统应急组开展工作;

    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引发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应应急处置工作;

    组织专家为事故应急提供决策意见及现场应急指导;

    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调查和评估工作。

    社会发展局

    在应急过程中牵头负责社会民生系统应急组开展工作,编制具体工作方案;

    负责做好社区人员的疏散、安置和生活保障。

    东疆海事局

    在应急过程中参与重点保障单位应急组相关工作,具体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工作。

    北京道派出所

    在应急过程中牵头负责社会治安组开展工作,编制具体工作方案;

    协助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抢险工作;

    及时妥善处置大面积停电引发的治安事件,维护社会治安和秩序,保障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

    负责控制事故中的肇事者及违法犯罪人员。

    客运派出所

    协助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抢险工作;

    及时妥善处置大面积停电引发的治安事件,维护社会治安和秩序,保障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

    负责控制事故中的肇事者及违法犯罪人员。

    交警二大队

    在应急过程中牵头负责交通保障组开展工作,编制具体工作方案;

    负责对事发周边道路交通管制,为电力抢修提供交通保障支持。

    交通信号灯因大面积停电事件无法正常运行时,派警力在主干道路口指挥交通、维持秩序。

    东疆海关

    在应急过程中参与重点保障单位应急组相关工作,具体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工作。

    东疆边检站

    在应急过程中参与重点保障单位应急组相关工作,具体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工作。

    东疆消防大队

    在应急过程中参与电力抢险组相关工作。(鉴于实际情况,目前负责指导天津港消防五大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天津港消防五大队

    在应急过程中参与电力抢险组相关工作,具体负责会同相关部门搜救并转移在电力设备故障中的伤亡和失踪人员,消除事故引起的次生灾害事故、清理现场等工作;

    负责提供大面积停电引发的火灾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

    东海路派出所

    协助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抢险工作;

    及时妥善处置大面积停电引发的治安事件,维护社会治安和秩序,保障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

    负责控制事故中的肇事者及违法犯罪人员。

    国网天津滨海供电公司

    在应急过程中参与综合协调组相关工作,具体负责向应急指挥部提出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建议;

    在应急过程中参与电力抢险组相关工作,具体负责组织抢修电力设备设施、恢复系统;

    负责发布停电信息,解答用户询问;

    负责制定停电区域转供电方案或提供临时供电;

    负责协助重要电力用户的电力保障。

    天津港电力有限公司

    在应急过程中参与综合协调组相关工作,具体负责向应急指挥部提出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建议;

    在应急过程中参与电力抢险组相关工作,具体负责组织抢修电力设备设施、恢复系统;

    负责发布停电信息,解答用户询问;

    负责制定停电区域转供电方案或提供临时供电;

    负责协助重要电力用户的电力保障。

    (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公机构,主要工作职责:

    编制和修订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

    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的工作部署;

    负责发布和解除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信息;

    负责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用管理;

    分析总结、制定电力事故预防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开展专业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其他相关工作。

    二、现场指挥部构成及职责

    (一)现场指挥部构成

    现场指挥部由现场指挥长(由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兼任)、现场副指挥长(由经济改革和运行局以及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应急工作组组成。

    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指挥长负责制。现场指挥长负责现场决策和指挥工作,指挥调度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资源。

    图2 东疆保税港区大面积停电事件现场指挥部架构

    (二)现场指挥部职责

    现场指挥部根据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统一指挥参加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有:

    根据救援工作需要,成立应急工作组,指挥应急处置;

    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紧急制定处置方案并以任务指令形式下达给各应急工作组;

    督促各应急工作组按照工作指令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接受各工作组工作汇报;

    根据处置需要,决定依法调用和征用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等应急资源;

    负责应急处置现场沟通协调、报送信息以及汇总材料等工作;

    及时向应急指挥部以及滨海新区等上级政府部门报告应急救援处置、事态评估情况和工作建议,落实应急指挥部以及上级政府部门的指示要求。

    (三)应急工作组职责

    为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迅速开展应急工作,提高处置效率,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一般特点,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电力抢险组等若干应急工作组。各工作组组长由牵头部门负责人担任,或由该部门参与抢险救援的现场负责人担任,具体由现场指挥长确认。

    各应急工作组应根据现场应急的需要足额配备工作人员。

    综合协调组

    由经济改革和运行局牵头,党委办、国网天津滨海供电公司、天津港电力有限公司参加,主要职责:

    对各应急成员单位到岗情况以及各应急专项工作组准备情况进行汇总,将结果报现场指挥长;

    及时收集掌握突发事件动态信息、各工作组应急准备以及应急救援情况;

    做好现场指挥部的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

    督促落实会议议定事项以及现场指挥部的各项工作指示;

    接受并落实上级政府关于应急处置工作的指示,及时上报落实情况;

    协助现场指挥长进行应急指挥;

    必要时可联系相关专家参与现场应急;

    负责现场指挥部的后勤保障工作。

    电力抢险组

    由经济改革和运行局牵头,国网天津滨海供电公司、天津港电力有限公司、东疆消防大队和天津港消防五大队参加,主要职责:

    负责进行电力调配,制定转供电方案;

    监控电网运行参数,适时调整负荷分布,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对受损坏的电力设备设施进行紧急抢修、恢复供电;

    负责协调应急供电车辆对重点保障单位进行应急供电;

    搜救并转移在电力设备故障中的伤亡和失踪人员,消除事故引起的次生灾害事故,清理现场等。

    重点保障单位应急组

    由经济改革和运行局牵头,党委办予以全力协助,管委会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参加。主要职责:n

    在应急备用电源可用情况下确保党政机关网络、通信、办公、安保、社会管理等系统畅通,行政审批、海关、边检等部门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

    城市生命线系统应急组

    由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牵头,经济改革和运行局、商务促进局等单位参加。主要职责:

    疏导公交滞留乘客;

    协调统筹应急电源,保障重点城市生命系统不发生完全瘫痪(经济改革和运行局负责);

    社会民生系统应急组

    由社会发展局牵头,经济改革和运行局、新经济促进局、商务促进局、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等单位参加。主要职责:

    对受大面积停电影响的学校、商贸商服、文化娱乐、公园等场所做好宣传和人员安置、疏导等工作;

    督促邮轮母港等文化和旅游产业、场所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

    对受大面积停电影响不能正常供气、供热的家庭提供帮助;

    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保持物价基本稳定。

    企业生产系统应急组

    由经济改革和运行局牵头,商务促进局、规划国土和建设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国网天津滨海供电公司、天津港电力有限公司参加。主要职责:

    负责对区内加油站、冷链、码头、铁路运输等重点企业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准备工作;

    负责商贸(电子商务)领域企业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保障工作;

    负责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保障工作;

    负责其他有关停电敏感企业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保障工作。

    社会治安组

    由北京道派出所牵头,客运派出所、东海路派出所参加。主要职责:

    对抢险现场及周边地区实施警戒,维持治安秩序;

    组织警力对大面积停电导致的其他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实施警戒,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严密防范,依法打击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负责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场所的治安管控。

    交通保障组

    由交警二大队牵头,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规划国土和建设管理局参加。主要职责:

    对抢险现场周边以及对可能在抢修过程中导致的其他突发事件周边实行交通疏导;

    开辟应急通道,保障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和物资装备应急通行;

    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导致的交通信号灯系统瘫痪后的交通疏导;

    负责交通运行监测,对整体区域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

    组织力量及时清理路障。

    新闻信息组

    由党群工作部牵头负责。主要职责:

    负责做好新闻媒体采访的接待工作;

    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做好科学引导;

    负责对外信息发布。

    善后工作组

    由经济改革和运行局牵头,党委办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

    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相关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涉及赔偿的,启动赔偿程序。

    调查评估组

    由经济改革和运行局牵头,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参加。主要职责:

    负责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

    负责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

    三、重要电力用户及职责

    对维护基本公共秩序、保障人身安全和避免重大经济损失具有重要意义的政府机关、交通、通信等单位,在紧急停电状态下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制定紧急停电状态下的应急预案,并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同时应配备应急和保安电源,并完善各种保障措施,定期检查,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 运行机制

    一、预防

    管委会规划建设与市容管理部门要牵头制定市政工程等施工作业审批监管制度,规范城市公用区域破土施工流程,加强市容执法巡查,坚决杜绝因外力破坏导致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发生。

    国网天津滨海供电公司和天津港电力有限公司做好电网运行风险预测及用电负荷监控,针对各类重要电力用户开展电力事故的风险分析,加强日常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区内重要电力用户应根据自身用电特点配备柴油发电机组、UPS(EPS)等应急电源,做好维修保养,确保突发停电时备用电源能够及时投入运行。

    二、预警

    1.政府、企事业单位与个人发现停电事件,均可立即拨打95598报修抢险。

    2.当国网天津滨海供电公司、天津港电力有限公司获得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后,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判断不足以启动区级应急响应时,报请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决定是否发布内部预警。

    4.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确认需要发布预警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向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传递预警信息。

    5.夏季、冬季高峰用电季节和高峰用电时段,以及电网突发故障可能影响到东疆保税港区时,由国网天津滨海供电公司、天津港电力有限公司判断,并报请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向社会公众、重要电力用户发布停电预警信息。

    6.当停电事件能够在短时间内消除,或者不会对重要用电用户、居民用电、商业用电造成影响时,或恢复供电时,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下令解除预警。由国网天津滨海供电公司值班室和天津港电力有限公司值班室发布解除预警信息。

    三、信息报告

    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信息来源包括:(1)国网天津滨海供电公司调度中心和天津港电力有限公司调度中心监控到的电力停电事件;(2)电网事故信息;(3)其他单位和人员报告的电力停电信息。

    (1)国网天津滨海供电公司、天津港电力有限公司获得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后立即报告经济改革和运行局。

    (2)经济改革和运行局负责人接到信息后,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

    (3)应急指挥部同意启动应急预案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4)其他部门获得停电事件信息后,应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四、先期处置

    接到停电事件信息后,国网天津滨海供电公司、天津港电力有限公司组织电力抢险队伍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

    社会发展局接到信息后组织人员对停电的高层楼房内行动不便等需要帮助的人员进行排查,对因停电导致人员受困的电梯进行救援。

    医院、学校、电信等部门启动应急发电电源。

    供水、排水企业查明受影响的区域的供、排水情况。

    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

    公安部门根据国网天津滨海供电公司、天津港电力有限公司的请求协助电力故障现场实施警戒。

    交警部门确保电力抢修车辆道路通行畅通。

    五、应急响应

    当东疆保税港区发生I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立即启动本预案。

    当东疆保税港区发生II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经应急指挥部判断事故危害较小、严重性较低,可不启动本应急预案,授权由经济改革和运行局牵头,协调国网天津滨海供电公司和天津港电力有限公司等单位,参照本预案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当东疆保税港区发生I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由经济改革和运行局负责人报请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一)指挥协调

    1.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时,现场指挥部行使指挥职能,统一指挥和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指挥长全权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临时决策、指挥、调度工作。

    2.各应急成员单位应按照工作小组的分工开展应急工作,服从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遇有情况及时报告。

    3.现场指挥部在处置过程中可以直接调用管委会各部门和驻区单位的应急资源。

    需要调用社会单位、企业的应急资源时,现场指挥部应做好登记,在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4.现场指挥部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和新区值班室通报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进展情况。

    5.当出现应急资源短缺等情况时,现场指挥部应向新区应急指挥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时提出支援请求。

    6.当采取的应急措施不足以控制事态发展,事态继续扩大,需要上级政府提供援助和支持时,现场指挥部要及时向新区相关部门请求支援。

    (二)处置措施

    按照大面积停电事件类别和处置工作需要,应急指挥部应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处置措施:

    现场抢修与电力调度

    (1)国网天津滨海供电公司和天津港电力有限公司组织快速抢修故障点的设备设施,尽早恢复电网正常运行;

    (2)国网天津滨海供电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和天津港电力有限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制订并实施转供电方案,必要时调配临时供电车支援无法供电的节点,控制停电范围,调度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负荷。

    (3)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重要场所的电力供应;

    (4)在供电恢复之前,采取部分用户分时段供电、鼓励有条件的用户启用发电机组发电和使用应急电源等措施。

    重点保障单位

    党委办及各部门、驻区各单位负责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社会发展局负责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开展紧急救助。

    道路交通

    交通部门负责疏导道路交通,协助引导应急救援车辆通行,为应急救援、应急救灾物资运输车辆预留救援通道。

    交通部门做好区域交通运行监测,及时发布路网运行信息,并实施公路紧急调度。

    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规划国土和建设管理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力量及时清理路障。

    通信

    经济改革和运行局负责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为应急处置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城市供水与排水

    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采取应急供水与排水措施。

    供油

    经济改革和运行局负责协调加油站做好重要用户保供电所需应急用油的保障工作。

    临时安置(必要时)

    北京道派出所、客运派出所、东海路派出所负责维护临时安置点秩序,做好消防安全、交通引导等工作。

    社会发展局负责协调受灾群众转移到临时安置点实施救助。

    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协调应急运力转移受灾群众。

    经济改革和运行局负责受灾群众所需食物、水等基本生活物资的调拨与供应。

    社会发展局负责临时安置点的卫生防疫工作。

    经济改革和运行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电网企业为临时安置点提供应急保障供电服务。

    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协调供水单位迅速启动应急措施。

    社会发展局负责(必要时)居民在停电期间的基本生活资料供给。

    商业运营

    经济改革和运行局负责监控区域物价,及时处置突发价格异动事件,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公安部门负责配合开展市场价格巡查,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城镇燃气供给

    天津滨海燃气有限公司及时启用燃气加压站自备应急电源,保证居民燃气供应。

    企业生产

    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指导有关企业因停电导致的生产系统火灾、爆炸等各类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医疗

    社会发展局组织协调医疗卫生资源开展卫生应急救援工作。

    教育

    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东疆外国语学校负责维护停电期间的学校校园秩序。

    (三)请求支援

    (四)社会动员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危险程度、影响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和应急处置需要,经管委会主任同意后,应急指挥部发布社会动员令,具备应急救援资源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力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协助做好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援、伤员转移、交通管制、秩序维护、后勤保障等工作。

    (五)信息发布

    1.滨海新区政府牵头处置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由新区政府相关部门发布停电相关信息,东疆保税港区党委办做好配合工作。

    2.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启动本预案时,由新闻信息组向社会及时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跟进社会舆情。

    六、应急结束

    当满足如下条件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命令结束本次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应急指挥部向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发送结束应急响应指令。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运行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限额之内;

    2.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灾害事件造成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基本消除;

    3.停电负荷恢复90%以上;

    4.无其它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事件;

    七、后期处置

    (一)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由经济改革和运行局牵头负责,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

    (二)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形成调查评估报告。

    (三)善后处置

    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相应的后期处置工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第四章 应急保障

    一、人力资源保障

    1.应急救援队伍

    依托现有的国网天津滨海供电公司抢险队伍、天津港电力有限公司抢险队伍、东疆消防大队、天津港消防五大队以及其他专业应急救援队应对本辖区内可能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2.应急专家

    经济改革和运行局牵头组建,由电力、应急管理等领域的专家组成,为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3.社会应急力量

    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及志愿者等参与防灾避险、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经费保障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所需经费纳入管委会应急专项资金。

    对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三、物资保障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建立应急物资和技术储备,建立紧急调用机制。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提供物资捐赠和支持。

    四、通信保障

    经济改革和运行局负责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

    五、交通运输保障

    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负责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应急联动机制,保障紧急情况下的综合运输能力,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交通运输工具。

    交警二大队负责确保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期间应急人员和交通工具优先通行。

    第五章 监督管理

    一、应急演练

    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定期进行综合应急演练与评估工作,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

    二、宣传培训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制定宣传计划,编制应急宣传资料。

    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组织内部工作人员应急培训,提高应急管理意识、应急统筹能力和应急水平,提升应急救援工作能力。

    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培训。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责任,由相关部门分别组织培训,提高应急处置和安全防护技能,提高实施救援协同作战的能力。

    三、责任与奖惩

    应急指挥部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工作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与奖励;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罚。

    第六章 附则

    一、预案修订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修订本预案,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二、预案管理

    本预案纳入东疆保税港区应急预案体系,与《东疆保税港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对接。

    三、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授权经济改革和运行局负责解释。


    附件:东疆保税港区大面积停电事件专项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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