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50号)和天津市《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对天津东疆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等38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3年度报告的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上述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请向我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映。
公示日期:自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5月16日,共30天。
电话:25605061、25603237
东疆综合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7日
附件:2023年天津市东疆综合保税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