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和天津市《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对天津东疆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等30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2年度报告的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上述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请向我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映。
公示日期:自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2日,共5天。
电话:25605061、25603237
东疆综合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8日
附件1:关于2022年度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情况的公示.docx
附件2:2022年天津市东疆综合保税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