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方(天津)外贸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暨北贸通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成立仪式上获悉,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市场委、市金融局、市国税局、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促进天津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正式实施。
据了解,根据行动方案,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将获八项有力支持措施,包括:
一、企业注册支持措施。
允许使用“外贸综合服务”作为企业注册名称中的行业限定用语。
二、海关通关便利措施。
对试点企业实施无纸化报关。各口岸业务现场实行“5+2”工作机制,在原有5天正常工作日基础上,周六、周日2天工作时间内不需要企业预约通关,安排值班人员在天津空港、海港口岸通关现场正常办理进出口通关业务。
三、出口退税便利措施。
对试点企业以自营方式出口国内生产企业与境外单位或个人签约的出口货物,符合规定的,可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按自营出口规定申报退税。加快办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退税,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中小企业发展。
四、检验检疫便利措施。
对试点企业在检验检疫监管频率和抽检批次上给予便利,实施进口直通、出口直放等便利化通关模式。建立以风险管理为核心、高风险项目严密监管和低风险产品快速放行的监管机制。
五、开拓国际市场支持措施。
鼓励试点企业组织中小微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其参加在中国境外举办的国际性或地区性展览会及经我国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在境外主办的各类展览会给予支持。
六、提供优质融资服务。
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制、商业可持续前提下,积极加大对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给予试点企业融资及息费优惠。
七、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服务力度。
将试点企业列入中国信保重点支持企业名单,优先向试点企业提供个性化承保方案支持,优先满足试点企业向“一带一路”经济带、商务部确定的重点开拓国家出口的信用限额需求,适当下调试点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费率,进一步提高资信服务效率,为企业开通EDI,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八、财政扶持措施。
对试点企业参保进出口信保保费及信保项下的贸易融资利息支出给予支持。对试点企业提供和改善外贸综合服务所支出的宣传推广及建设完善线上综合服务平台费用给予补助。
外贸综合服务 试点企业
为确保三年行动方案真正落到实处,市商务委将会同财政、市场委、金融、国税、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组织专家评定一批“天津市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申报企业只要满足为国内中小微生产企业提供物流、通关、信保、融资、收汇、退税服务中的5项(其中通关、退税、收汇是必须提供的服务)并具有线上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的条件,即可向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