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关于向新开办企业发放刻制印章费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11 来源:审批局
各有关企业和单位:
按照《关于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工作的通知》(津政务函〔2019〕4号)的要求,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将开展刻制印章费用发放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和标准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通过政府采购选定印章刻制单位止,此期间在东疆保税港区新注册开办并自行承担印章刻制费用的各类市场主体,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上述企业所属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分支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刻制印章包括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同时,发放印章刻制费用的上限为人民币300元,不足300元的按照实际刻制费用金额发放。
二、企业需提交材料
1.企业印章报销申请表1份(见附件,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刻制公章发票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4.刻制印章报销款收据原件(收据开头: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事由:刻章费)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
三、 提交材料的时间、地点和发放方式
1.提交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前。
2.提交地点:行政服务中心25号窗口(东疆保税港区第二联检服务中心B座一楼大厅)。
3发放方式:审核通过后,将以实报实销或电汇转账的方式将刻章费用发放至企业账户。
四、 联系电话
022-25605237
下一步,东疆保税港区将依法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具备合法印章刻制资质、刻制的公章能够通过公安部技术检测的刻章单位,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届时将第一时间发布公告。
附件:
1.《关于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工作的通知》 (津政务函〔2019〕4号)
2. 企业印章报销申请表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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