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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高层次人才服务证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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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高层次人才服务证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6   来源:人社局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高层次人才服务证服务人才的积极作用,力争政策普遍惠及区域各类高层次人才,为人才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现开展全滨海新区范围内高层次人才服务证申领发放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高层次人才服务证是指在新区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按照一定条件和自愿原则申领的享受特殊政策待遇的凭证。

二、申报条件

在新区注册创办企业或与新区注册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协议(含柔性引进),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领高层次人才服务证:

(一)入选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计划等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计划)的领军型人才;

(二)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及获得中国建筑设计大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等国家级或省部级称号的专家;

(三)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的前三名完成人或省部级科技奖项一、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四)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级科技项目主持人、工程项目负责人;

(五)奥运会、亚运会、世锦赛等重大比赛中的冠军及其主教练、“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六)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为博士生导师;

(七)其他新区人才政策明确规定的人员。

三、政策待遇

持证人享有以下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的人事档案可根据本人意愿,由用人单位委托区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其职称评审、社会保险等事宜可享受代办服务;

(二)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凭邀请函、交通凭证等可申请往返交通费50%的资助,且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万元;

(三)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单位未解决住所的,可享有最多两年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未安排入住人才公寓的,可享有最多2年的每月2000元租房补贴;

(四)通过竞价方式取得天津市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的,可申领竞价费用补贴1万元;

(五)在新区定点医疗保健单位就医的,可享有预约专家服务;

(六)每年参加免费体检一次,并建立人才健康档案;

(七)未成年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享有与新区市民同等待遇,可免除提前一年预约登记;未成年子女在新区内国际学校国际部就读的,可享有每名子女每学年教育补贴1万元,每名持有人的子女教育补贴累计不超过6万元;

(八)高层次人才配偶一同来新区且未就业的,可按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申请生活补贴,最多可申领2年;

(九)可享有法律法规、法律知识及法律业务查询、咨询服务,并可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律师预约或法律顾问预约;

(十)可申领新区指定的旅游景点代金券,每年1000元,一年内有效、最多可申领2年;

(十一)可受邀参加新区政府组织的专家咨询论证活动。

四、申报流程

高层次人才服务证由符合申领条件的人才本人提出申请,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申办。

(一)用人单位由单位通知高层次人才填报《滨海新区高层次人才服务证申请表》(一式2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并提供一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一张(制证用),5月13日前报送至东疆保税港区人社局。

(二)东疆保税港区人社局核准申领人员信息后,将高层次人才信息汇总提交新区人社局。

(三)滨海新区人社局依据各功能区申领高层次人才服务证情况携带高层次人才服务证赴各功能区现场制证发放。

联系人:贾察荃  周思羽

联系电话:022-25605106  25601249

电子邮箱:djrczx@dongjiang.gov.cn

传    真:022-25601053

受理地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东部配套区商务中心A2楼301室

附件:滨海新区高层次人才服务证申请表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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