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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资格型人才引进专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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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资格型人才引进专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8   来源:人社局

区内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的通知》(津党发〔2018〕17号)及《天津市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专项资助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开展东疆保税港区2019年度资格型人才引进专项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18年1月1日后,来津工作并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协议),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资格型人才:

(一)具有精算师资格。

(二)持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且最近一个年度年检通过,已经我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转会手续。

(三)持有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证书。

(四)持有本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的专职律师(不含外省市派驻),且最近一个执业年度考核称职。

二、资助政策

给予引进的精算师,一次性10万元奖励资助;给予注册会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金融风险管理师、执业律师,一次性3万元奖励资助。

三、申报时间

资格型人才引进专项资助采取随时申报,集中认定的办法进行。2019年度上半年申报截至4月15日,下半年申报截至9月16日。今年10月1日以后资格型人才引进专项资助,可随下一年度奖励资助。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登录“海河英才”网(www.tjrc.gov.cn),下载并填报《天津市资格型人才引进专项资助申请表》(详见附件),上传至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天人力”)指定邮箱(cnthrgdrc@163.com)。

(二)中天人力对资格型人才网上提交的申请表进行资格预审,在5个工作日内将预审结果通知东疆保税港区人社局。

(三)东疆保税港区人社局通知所属用人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核实确认后报送中天人力受理窗口。

(四)中天人力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对申报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补齐。中天人力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进行集中审核,确定拟资助人员名单。

五、申报要件

(一)《天津市资格型人才引进专项资助申请表》;

(二)精算师证书、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证书或在津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四)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一式2份)为复印件的,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联 系 人:贾察荃

联系电话:022-25605106

通讯地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东部配套区商务中心A2楼301室

邮    箱:djrczx@dongjiang.gov.cn

附件:1.天津市资格型人才引进专项资助申请表

        2019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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