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东疆保税港区贵重金属交割库工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26 来源:建交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我局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自信息发布起7个工作日。
1、文件名称:关于天津港东疆保税港区贵重金属交割库工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2、文号:津东疆环保许可验[2019]005号
3、发文时间:2019年3月22日
联系方式:
传真:022-25605033 电子邮件:djhbsr@126.com
通讯地址:天津东疆港区鄂尔多斯路599号东疆商务中心A2楼701室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建设交通和环境市容局收,邮编:300463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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