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通告
发布时间:2018-11-29 来源: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天津市和滨海新区统一要求,东疆保税港区即日起启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集对象。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退伍红军老战士、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二、采集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政治面貌、生活状况、享受待遇等基础信息。
三、采集时间和地点。请本区户籍的采集对象于2018年12月24日前,至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站进行登记:
非本地户籍的采集对象请尽快与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服务管理部门联系,以免错过采集时间。
四、申报材料。申报时,需携带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身份证;户口本;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立功受奖证件;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五、信息采集点及联系电话
特此通告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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