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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资格型人才引进专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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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资格型人才引进专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1   来源:人社局

区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的通知》(津党发〔2018〕17号)及《天津市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专项资助实施细则》要求,现将开展资格型人才引进专项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18年1月1日后,来津工作并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协议),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资格型人才:

(一)具有精算师资格。

(二)持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且最近一个年度年检通过,已经我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转会手续。

(三)持有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证书。

(四)持有本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的专职律师(不含外省市派驻),且最近一个执业年度考核称职。

二、资助政策

给予引进的精算师,一次性10万元奖励资助;注册会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金融风险管理师、执业律师,一次性3万元奖励资助。

三、申报时间

2018年9月14日前进行电子版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东疆保税港区各单位按要求通知本单位资格型人才进行申报。申请人登录“海河英才”网(www.tjrc.gov.cn),下载并填报《天津市资格型人才引进专项资助申请表》,上传至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天人力”)指定邮箱(cnthrgdrc@163.com)并抄送一份至东疆人才服务中心邮箱:djrczx@dongjiang.gov.cn(两个邮箱务必同时发送,邮件内务必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注:中天人力前期只审核申请表内填写信息,审核结果不作为最终通过结果!最终结果以后期提交的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及市人社局复核为准。

(二)中天人力对资格型人才网上提交的申请表进行资格预审,在5个工作日内将预审结果通知东疆人力社保局。

(三)东疆人力社保局通知所属用人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把关核实后报送中天人力受理窗口。

(四)中天人力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对申报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补齐。中天人力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进行集中审核,确定拟资助人员名单。

五、申报材料

(一)《天津市资格型人才引进专项资助申请表》;

(二)精算师证书、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证书或在津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四)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用人单位及东疆人力社保局公章。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资格型人才引进专项资助政策,是加强资格型人才引进的一项重要举措。东疆保税港区各单位要切实落实通知、申报环节,扎实做好2018年度专项资助申报工作。

(二)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与东疆人力社保局的沟通协调,认真学习专项政策,切实掌握申报程序,严格把握申报标准,认真组织申报材料,确保专项申报工作顺利开展。

联 系 人:贾察荃   25605106

通讯地址:亚洲路4611号联检服务中心C224人社局

附件:天津市资格型人才引进专项资助申请表

                           2018年9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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