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简化原油、成品油(燃料油)申报条件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0 来源:投促局
东疆各企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简化原油、成品油(燃料油)申报条件的通知》(商办贸函【2018】310号)的要求,并同时转发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简化原油、成品油(燃料油)申报条件的通知》,请各相关企业自商务部通知之日起申报企业无需再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海关、税务、外汇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证明文件。
特此通知。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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