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东疆保税港区违规融资担保业务举报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9 来源:财政局
按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融资性担保业务只能为持牌机构开展。目前,在东疆保税港区内暂不存在持牌融资担保机构。为有效防范风险,如有发现区内企业涉嫌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及时将相关线索(包括机构名称、类型及业务开展形式等)反馈至财政和金融服务局。
2018年6月19日
(联系人:张希 联系电话:022-2560515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