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换发《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23 来源:审批局
东疆各有关企业:
按照国务院、商务部办公厅相关要求,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即日起开展换发《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工作。根据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显示,目前约有1010家企业未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请各有关企业重视,并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备案表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出口企业新办、变更和申请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需先行到东疆保税港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然后按申请变更程序到东疆行政审批局换领备案登记表,新备案表在“进出口企业代码”一栏上方打印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再填写“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注册号”两栏。
二、换发《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工作计划在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2018年3月31日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未换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不再有效。
备案登记部门地址及咨询电话
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
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4611号第二联检服务中心B座一楼大厅47号窗口 022-25604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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