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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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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9-04   来源:政研室

2016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东疆保税港区中心工作,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指导,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和监督行为、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东疆实现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委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

为全面推进东疆保税港区依法行政工作,2016年,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委多次组织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专题会,从深入推进服务型法治政府建设、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对全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具体工作计划,使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健全机构,强化职能

2016年4月,我委依据新区编委印发的津滨编字﹝2016﹞36号文件批复意见,新成立了综合监管和执法局、行政审批局两个职能部门,执法局主要承担区域综合监管、综合执法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审批局负责区域行政审批、单一窗口建设及管委会综合服务大厅“一口受理”工作。以上职能部门的设立为我区全面、高效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强化依法行政职能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

在滨海新区政府的指导下,东疆保税港区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工作继续有序开展。一是根据管委会的职能和各局室的主要职责,对管委会的行政职权和责任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优化,并根据行政职权和责任的依据、性质等进行了分类。二是对梳理后的行政职权依法提出了取消、调整的建议,对确需保留的行政职权,建立健全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提升依法行政效能,有力地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四)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根据区委、区政府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相关要求,我委高度重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继续聘任天津赫德律师事务所、天津高地律师事务所为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并由管委会政研室全面负责法律顾问的联络、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

目前,法律顾问主要参与对我委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对重要项目、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进行法律论证;协助我委草拟、审查重要合同、协议等文件;协助我委开展法律专题培训工作。针对各执法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做好合法性审核并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同时,对于企业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积极对接律所咨询并给予回复。特别是在“8.12”爆炸事故后续处置、赔偿及安全生产等问题上,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为管委会提供了切实有力的法律意见,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我委正加紧建立健全法律顾问相关工作规则和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提高行政行为的科学性。

(五)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根据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通知》的要求,管委会及时推动规范性文件管理梳理、清理工作。期间未发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创设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情况,也没有与国家和天津市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有冲突或者不符合滨海新区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相互抵触和矛盾的文件,现行规范性文件均在有效期内。目前已形成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的长效机制,不仅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质量,而且实现了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队伍素质

(一)落实执法人员资格制度

为严格规范执法行为,2016年11月,根据新区法制办《关于开展滨海新区2016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申领、注册培训考试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通知》的相关要求,我委共有48名在编人员参加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其中15人为新申领,33人为换证,均一次性顺利通过考试,并按期对持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进行统计管理,及时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上传、更新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对无证执法和执法主体资格不符的执法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责任追究。

(二)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

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把执法业务知识学习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持续推进,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工作水平。一是坚持定期组织管委会领导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和法律知识学习,积极组织管委会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2016年天津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目前该考试已经结束,我委领导干部均已通过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二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以案讲法、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的法律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执法人员以及企业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积极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按照新区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开展2016年第四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和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我委积极配合新区开展第四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加强法制宣传,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一)高起点启动“七五”普法工作

根据普法工作新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东疆保税港区普法工作,确保“七五”普法实施意见所确定目标、任务和要求的全面实现,由管委会政研室牵头组织多项宣传、普法活动。一是在全区内宣传宪法,让广大人民群众全面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了解掌握法律体系的框架和基本内容,引导区内企业和群众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结合工作实际,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载体,丰富内容,创新途径,努力提升主题活动效果。三是利用好“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采取形式多样的方法开展法制宣传,通过悬挂条幅、网络平台、短信息、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区内人员和企业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防范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在普法于民的同时,深入学习宣传自贸区产业政策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两学一做”要求,宣传党的理论和政策。

(二)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充分发挥管委会门户网站的作用,主动将印发实施的各项制度通过管委会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示公开,通过管委会门户网站宣传依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且,不断完善网上办公系统,实现了多项行政许可的网上申报,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仅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也实现了以政务公开监督权力规范运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四、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

根据新区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工作。一是按照新区政府法制办的有关要求,结合东疆的实际情况,形成了《关于做好东疆保税港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工作的建议》,为我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是进一步配合新区推进平台的基础建设工作,及时汇总各部门行政执法信息并按照规定录入行政执法办案平台,手持视频终端、执法通等执法设备正在逐步配备中。三是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执法监督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保障监督平台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二)加强内部监督,推进依法行政

我委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采取公开投诉电话、聘请监督员等多种形式,畅通监督、举报和投诉的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16年,我区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对于群众反映存在问题,及时查处、及时整改、及时将调查查处情况回复给反映人。

  五、存在问题和2017年工作重点

2016年以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新区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切实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起来,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执法队伍人员少,难以满足我委执法工作的需要;二是法制宣传、培训等工作在各项保障和工作力度上还需进一步加强,普法途径有待于进一步拓宽;三是执法人员素质建设还需不断加强;四是执法监督制度仍需完善健全,监督工作尚未做到常态化、具体化。

2017年,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把深入贯彻《纲要》和完成东疆其他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扎扎实实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务求不断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二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实施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

要进一步完善内部决策规则,使各部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行使行政决策权。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评估、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和决策公开等制度,对决策过程进行控制。要健全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并落实决策责任制度。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经常性地组织执法人员系统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并采取法律讲座、以案释法等有效形式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

四是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法治东疆”建设。拓宽宣传途径,增强法治宣传实效,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是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职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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