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统计局《关于开展2017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7)130号)要求,天津市东疆保税港区于即日起至6月30日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报工作。
一、参检范围
2016年12月31日前依法批准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东疆保税港区外商投资企业(含台港澳侨投资企业),其中包括经商务部批准、在国家工商局登记的注册地为东疆的外商投资企业。2017年内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参加此次年报申报。
二、填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
三、办事流程
1、企业直接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网上联合报告及共享应用”(http://lhnb.mofcom.gov.cn/),填报2016年投资经营信息。
2、东疆投促局网上进行确认,财政、国税、地税、市场监管委、统计部门可共享年报数据信息,也可对企业填报的数据信息提出修改建议,但无需进行确认。
3、企业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网上联合报告及共享应用系统自行查询年报确认情况,并可打印年报回执。
4、参加联合年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名录和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应向社会公示的,将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信息公示应用”(http://lhnbgs.mofcom.gov.cn)向社会公示。
四、注意事项
1、参报企业应于2017年6月30日前按要求完成联合年报申报工作,逾期申报,将影响企业信息公示。
2、企业可自行填报或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代为填报年报数据。
3、参加过上次年报的企业,可通过企业代码和老密码直接登录,忘记用户登录密码,请提交相关材料(见年报网站)找回密码;2016年新注册企业,需注册后登录系统填报。
五、联系方式
网站技术问题请联系010-67870108-2
填报问题请联系022-2560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