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退役人员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政策和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复转安置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以增强退役军人尊严感荣誉感为主线,恢复和发扬优良传统,并探索新方法,切实解决军队退役人员中的实际困难,充分体现社会关爱,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军队退役人员之间的感情,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工作意见,提出了20条措施,扎实有力推动做好我市军队退役人员安置服务和保障工作。
一是退役军人在部队这所大熔炉里锤炼了多年,有着光荣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回到地方后,仍要保持和发扬人民军队优良作风,继续为地方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号召广大军队退役人员继续发扬军队优良传统,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四有”军人本色,做到“退役不褪志、退伍不褪色”。
二是退役军人有着良好的思想政治基础和政治素养,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军队退役人员中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吸收更多优秀退役军人加入到党组织中来,这是我们党的新鲜血液。
三是在加强民营企业党建工作中,充分发挥军队退役人员中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各级党组织加强向民营企业推荐在职员工从事党务工作的力度。
四是认真落实好退役安置政策,完善好优待政策执行程序。政府安置部门与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为军队退役人员安置及相关优待服务提供服务保障。
五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军队退役人员的优待服务,全市将建立区、街(乡、镇)、社区三级军队退役人员服务联络点,实现退役军人服务全覆盖。
六是凡对外公开的军人优先服务窗口,依照优抚条例,在保证落实军人优先服务承诺的前提下,根据社会保障服务水平,有条件的可以对军队退役人员提供优先服务。
七是在社区和农村基层组织选聘干部以及其他社会服务等公益岗选聘中,优先选拔使用优秀军队退役人员;广泛吸收军队退役人员参加平安志愿者、治安积极分子、交通协管员和辅警岗位工作,让军队退役人员成为平安天津建设的重要力量,充分发挥军队退役人员在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中的积极作用。
八是依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现贡献与待遇相一致,城乡一体化。落实相关优待政策。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加大帮扶力度,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关怀。
九是向企业军转干部发放“联系卡”。明确了中央驻津企业、市属企业、区属企业以及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军转干部的沟通联系制度,通过一张小卡片建立“一对一”联系渠道,让企业军转干部知道遇事找谁,让思想交流和帮扶解困的沟通渠道更加明确。
十是明确在每年2月和12月份,各区分两批组织退役士兵就业专场招聘,做好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强化就业指导,做好法律咨询和现场服务等工作。将退役士兵培训纳入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
十一是2017年底前,市民政局将整合各区安置部门、退役士兵、用工企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四类用户资源,建立网络平台,为复转人员培训、就业提供服务。
十二是各级党委宣传部门组织民政、人社等部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对军队退役人员安置、优抚、帮扶等方面优惠政策,广泛宣传退役人员在部队立功、受奖的典型事迹,大力宣传军队退役人员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增设军队退役士兵宣传服务站点,利用微视频、微信、微博等互联网自媒体,增强舆论宣传的影响力。
十三是市军转办和市双拥办每5年组织开展一次评先表彰活动,表彰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军队退役人员先进模范人物。
十四是送喜报、挂牌匾,是拥军优属的优良传统。我市收到部队“立功授奖通知书”和“立功喜报”后,各区民政部门会同人武部门和基层组织,将喜报及时送到现役军人家中,并在社区公告栏张贴。由各区民政、人武部门开展送“光荣军属”、“光荣烈属”牌匾上门活动。
十五是开展经常性走访慰问活动。特别是利用“八一”、春节,由民政、人力社保部门分别安排部署对优抚对象家庭、企业军转干部送慰问信、慰问品或慰问金。对其他生活确有困难的家庭,由其所在的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各区按慰问标准组织慰问。慰问是党和政府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重要体现,是密切感情的重要形式,各级党委、政府将长期坚持。
十六是“八一”节前,各区将组织退役满10年及以上整数年份的退役军人恳谈会。
十七是建立精准帮扶责任制。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区部队,对本辖区、本单位退役军人困难家庭实施“一对一”结对帮扶,建立联系户制度和帮扶台账。此举主要是从解决退役军人实际生活困难出发,强调精准,意义在于及时伸出援手,多做、做好雪中送炭的工作。
十八是成立由市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机制,推动指导复转人员安置服务工作。
十九是市委、市政府明确了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是第一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并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查事项。
二十是增强军队退役人员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意识,始终坚定地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捍卫者和建设者。
市民政局印制
2017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