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瞰海轩3、9、10、11、17、19、20号楼准许交付使用证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30 来源:建交局
根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瞰海轩3、9、10、11、17、19、20号楼符合办理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条件,予以发证。
单位名称:天津港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瞰海轩
楼 栋:3、9、10、11、17、19、20号楼
发证日期: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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