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美丽天津、美丽滨海建设,广泛普及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志愿服务理念,弘扬“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风尚,引导激励更多的市民参与志愿服务,区文明办、区民政局联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4—2015年度滨海新区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团队推荐活动,区志愿者协会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1.优秀志愿者申报条件:
(1)凡年满14周岁以上的滨海新区市民或在新区学习、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人员。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心公益事业,作风正派,乐于助人,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在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及建设美丽滨海活动等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中,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2.优秀志愿服务团队申报条件:
(1)依法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章程完善、管理规范,志愿服务团队规模在30人以上且队伍稳定,所开展的各项志愿服务种类应体现在公益奉献方面,与社会需求相融合。另外,活动均需有文字、影像等相关档案记录。
(2)志愿服务团队应与1-2个志愿服务基地建立联系,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团队的每位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不少于72小时,活动经常、成效明显,具有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3.补充申报范围:
在“天津港 8·12 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积极参加救灾救援行动的团体和个人,可以参加申报。其中,优秀志愿者推荐人选应以社区居民为主,受所在工作单位委派参与救援和安抚工作的人员不在申报之列。
二、推荐办法和步骤
1.组织推荐
本次活动由各功能区、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老龄办等相关单位和各街镇推荐申报。相关单位和街镇各推荐优秀志愿者候选人2至3名,候选优秀志愿服务团队1个。各单位将推荐的滨海新区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团队推荐表(一式两份)审核盖章后,于2015年11月30日前报区文明办。
2.评审确定
12月上旬,区文明办汇总申报推荐情况,进行初评;并协同有关部门,召开评审会,确定2014—2015年度滨海新区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团队。
3.宣传推广
区属各媒体将对获得滨海新区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团队个人和单位典型事迹进行大力宣传和专题报道。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切实把事迹突出、示范作用强、社会影响好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使此次活动成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助人为乐传统美德、培育志愿服务文化的过程,成为普及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的过程,成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健康文明社会风尚的过程。
2.重在群众参与。推荐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学校等基层单位,着重推荐群众身边看得见、感受得到、学得到的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团队,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3.营造浓厚氛围。要把舆论宣传贯穿推荐和推广活动的始终,大力宣传志愿服务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宣传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团队的感人事迹和精神风貌,充分展现志愿者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时代风采,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支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的良好环境。
工作邮箱:lvtt@dongjiang.gov.cn
联系人:吕婷婷 联系电话:25607502
附件1:2014—2015年度滨海新区优秀志愿者推荐表
附件2:2014—2015年度滨海新区优秀志愿服务团队推荐表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