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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三届“滨海好人榜”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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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三届“滨海好人榜”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6   来源:

各有关单位:

   现将滨海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届“滨海好人榜”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吕婷婷  联系电话:25607502

2015年7月15日

关于开展第三届“滨海好人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推荐、评议身边好人工作,学习和表彰凡人善举,新区文明办将以“德耀中华”为主题,开展第三届“滨海好人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在熟悉的、身边的群众中推荐好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好事,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营造学习、崇尚、关爱、争当好人的浓厚氛围。用生动具体的道德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推进全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为全面建设美丽滨海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评选标准

   “滨海好人榜”候选人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带头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其主要事迹应分别符合下列五类好人标准。

   1.助人为乐好人。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2.见义勇为好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诚实守信好人。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4.敬业奉献好人。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好人。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每个公民只能参加一个类别好人的评选,已入选前两届“滨海好人榜”和已被评为滨海新区道德模范的不再参加本届评选。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推荐阶段(7月10日至7月底)。

   1.单位推荐。各单位通过严谨有序、公平公正的评选,把社会影响大、群众认可度高的好人推选出来,7月24日前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报新区文明办。

   2.社会推荐。全区干部群众可通过滨海新区文明网、天津滨海文明微信公众平台和电子邮箱进行好人推荐。

   第二阶段,投票阶段(8月上旬至中旬)。

   1.确定候选人名单。新区文明办对推荐人选进行初评,产生候选人名单。

   2.评委会投票。新区文明办组织评委会进行投票。

   3.群众投票。群众可通过网络、微信等方式进行投票。

   第三阶段,确定结果(8月底)。

   1.新区文明办根据每位候选人的评委会投票和群众投票的总得票率,提出第三届“滨海好人榜”建议名单,并从中遴选出若干名“滨海新区道德模范”。

   2.新区文明办将第三届“滨海好人榜”建议名单上报区文明委领导审定。

   第四阶段,宣传表彰(9月上旬至9月底)。

   1.对入选第三届“滨海好人榜”的“滨海好人”进行表彰。

   2.运用新闻报道、基层巡讲、公益广告、制作宣传展板、创作情景性作品等形式,集中展示“滨海好人”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

   四、申报材料

   各单位推荐人选需报送如下材料:

   1.填写《第三届“滨海好人榜”人物推荐表》,推荐单位盖章后交新区文明办。

   2.事迹材料,包括事迹标题和详细事迹。事迹标题即对被推荐人事迹进行一句话浓缩,不超过20字,准确提炼被推荐人物事迹的亮点。详细事迹以第三人称进行叙述,要突出人物事迹的感染力和号召力,字数不少于1500字。

   3.照片,共2张。正面免冠照片1张,有代表性的工作、生活场景照1张,将照片电子版以jpg格式报送。

   请各单位将推荐人选的以上三项申报材料电子版放在一个文件夹里,文件夹名称为:推荐单位+类别+姓名,于7月24日前发至邮箱:binhaixinqu_xuan@sina.com,联系电话:65309712。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把“滨海好人榜”评选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举措,组织专门力量,按照要求和程序积极做好推荐工作。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相关条件,把先进典型推荐出来,本着“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保证评选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附件:第三届“滨海好人榜”人物推荐表

天津市滨海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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