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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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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8-06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滨海新区区委宣传部、区文广电局、区文明办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作主题

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创作主题,作者可根据自己的生活观察和身边感悟,结合作品表现特点进行艺术创作。

二、作品形式

1、招贴画及漫画:形式为单幅、四格、多格、连环画等, JPGTIFFCMYK图片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手绘稿保存原稿,扫描后参赛。

2、动漫:FLASH动画作品须提交SWF及相应的FLA源文件两种格式;二维、三维动画作品提交MOV格式。

3、版画:单幅或系列版画作品,单色或多色作品均可,提交纸质阴影品原件。

4、剪纸:单幅或系列作品为主,单色或多色作品均可,提交纸质作品原件。

5、雕塑:供公园或社区花园、草坪、广场等独立摆放的雕塑作品,提交按比例缩小样品。

6、遵德守礼提示牌:该类作品主要用于社区花园、草坪、楼栋等公共场所的文明提示语标牌,提交实物样品。

7.其他体现新区特色文化的作品。

三、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要主题鲜明,以正面宣传为主,紧紧围绕“三个倡导”24个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出现商业广告内容。

2、每件作品均要给定作品名称。每位参赛选手的参赛作品数量不得超过2件。每件作品需填写“滨海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征集报名表”,并附200字左右的作品解读说明文字。

3、参赛作品要确保质量,评委会对每件作品将认真审核,按照质量评定奖次。

4、参赛作品要具有可复制性,制作成本要低,雕塑类作品实际规格制作价格不得超过5000元。

5、参赛作品要满足基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需要,包括小区橱窗布置、社区花园草坪摆放、楼门楼道张贴、LED电子显示屏播放等。

6、本次征集活动为公益活动,参赛作品一经入选或被采纳,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无偿在公益场所、各类媒体推广使用获奖作品,创作者可署名。主办方可在不改变原作核心内容的情况下,进行必要的解读和修改。

7、所有参赛作品须为原创,发现抄袭即取消参赛资格。对于入选的作品,如出现侵权行为,主办方有权收回其奖项,追回证书及奖金。

8、参赛作者需要保留作品原稿原始文件,以便查对。

9、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四、征集范围

滨海新区各广告媒体策划设计公司、各企事业单位职工、各大中学校学生,以及滨海新区居民等均可报名参赛。

五、作品征集时间

201486日开始面向社会征集参赛作品,2014910日征集结束。

六、参赛作品提交方式

漫画、动漫参赛作品电子版,于910日前上传到滨海新区文明办电子邮箱:binhaixinqu_xuan@sina.com;版画、剪纸、雕塑、遵德守礼提示牌等作品提交到滨海新区文明办,地址:滨海新区新港二号路35306室。

联系电话:6530979065309092

七、评选程序

1.初评:筛选符合参选要求的所有作品,不符合要求的作品概不退回。

2.复评:遴选主题、意义、画面、声音等效果都较为突出的作品,确定为入围作品。

3.定评:组织相关专家,评选出综合质量优良的作品,并确定相应获奖等级。

八、奖项设置

按照招贴画及漫画、动漫、版画、剪纸、雕塑和遵德守礼提示牌、其他新区特色文化作品七大类设立奖项,分别设立一等、二等奖、三等奖、纪念奖并颁发奖状证书和奖金。

附:滨海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征集报名表

 

 

 

 

(此页无正文)

 

 

 

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              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

委员会宣传部                     广播电视局

                

 

天津市滨海新区精神文明

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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