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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关于租赁产业促进大规模设备更新的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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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关于租赁产业促进大规模设备更新的支持措施
发布时间:2024-07-31   来源: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融资租赁促进局

为加快建设国际一流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落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天津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津政发〔2024〕7号】文件要求,推动租赁产业加强服务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助力中国高端装备“走出去”,加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现依据《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关于促进租赁产业发展暂行办法》,制定本措施。

一、鼓励采购设备。鼓励租赁公司采购设备用于设备更新业务投放,对租赁公司给予一定奖励。

二、鼓励提供融资支持。鼓励租赁公司发挥产业优势,为设备更新提供融资支持,对租赁公司给予一定奖励。

三、鼓励设备专业化经营。鼓励设备经营性租赁公司扩大业务规模,加快设备更新,对租赁公司给予一定奖励。

四、鼓励发挥融资优势。鼓励租赁公司发挥“融资+融物”的租赁模式优势,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对租赁公司给予一定奖励。

五、鼓励落实国家政策。鼓励租赁公司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积极开展科技、绿色、普惠等租赁业务,对租赁公司给予一定奖励。

六、鼓励服务国家战略。鼓励租赁公司服务国家战略,对采购国产飞机、持有飞机资产的租赁公司,给予一定奖励;对开展船舶海工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给予一定奖励;对将承租人引育至东疆的租赁公司,给予一定奖励;对开展设备出口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给予一定奖励。

七、鼓励参与天津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鼓励租赁公司发挥产业优势,参与天津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和产融合作,提供设备更新融资服务,对租赁公司给予一定奖励。

八、本措施未尽事宜参照《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关于促进租赁产业发展暂行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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