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管理局关于责令天津兴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限期整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2 来源: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管理局
天津兴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近期,我局接到群众举报你公司盗用其职称证书用于申报行业资质,经调查核实,你单位现有建造师、职称人员等企业主要人员已不满足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相关要求。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现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的60天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送我局。
一、整改要求
本次整改不限于通知中已列明不符合项,应按每项资质要求的各项条件提供整改材料。每项资质提交一套整改材料,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件均需按1:1比例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每项资质整改材料装订成1册,材料内容和排列顺序按照以下要求确定:
1.《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
4.企业净资产证明材料;
5.技术负责人、建造师、职称人员等企业主要人员最新一期《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6.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复印件、业绩佐证材料、主持完成业绩所在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期限与工作履历中一致),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职称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技术工人证书复印件;
7.资质要求设备的权属证明及发票复印件;
8.其他有关材料。
提交整改材料时,请选择邮寄方式。收件人:东疆规建局(资质整改),收件电话:25700062,收件地址:天津市东疆综合保税区商务中心A2楼前台。
二、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
地址:天津市东疆综合保税区商务中心A2楼402室
电话:刘老师,25700062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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