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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管理局关于责令国泰中仪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建筑业企业资质限期整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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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管理局关于责令国泰中仪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建筑业企业资质限期整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8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以及市住建委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事中事后监管相关要求,经核查,国泰中仪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单位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1.国泰中仪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91120118MA07327Y85):(1)未提交净资产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业绩无法核实,注册建造师李海峰、门凯、左朱意已离职,不满足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标准;(2)未提交净资产证明材料,不满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标准。

2.华北能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91120116MACR4RXH8E):未提交有效净资产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张焕江业绩“肃州区东洞滩光电示范园区C区110KV2#升压站及输电工程项目工程”不满足要求,不满足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标准。

3.泰程(天津)电力工程有限公司(91120118MA07E19E4H):未提交有效净资产证明材料,不满足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标准。

4.天津康隆建设有限公司(91120118MA079BRM45):注册建造师江磊、崔朝阳、周茜、周炜、雷攀已离职,不满足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标准。

5.天津金鑫恒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91120113MA074ALL8X):未按要求提交核查材料。

一、整改时限及要求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现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的60天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送我局。

资质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局将依法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二、整改材料相关要求

本次整改不限于通知中已列明不符合项,应按每项资质要求的各项条件提供整改材料。每项资质提交一套整改材料,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件均需按1:1比例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每项资质整改材料装订成1册,材料内容和排列顺序按照以下要求确定:

(1)《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

(4)企业净资产证明材料;

(5)技术负责人、建造师、职称人员等企业主要人员最新一期《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6)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复印件、业绩佐证材料、主持完成业绩所在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期限与工作履历中一致),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职称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技术工人证书复印件;

(7)资质要求设备的权属证明及发票复印件;

(8)其他有关材料。

提交整改材料时,请选择邮寄方式。收件人:东疆规建局(资质整改),收件电话:25700062,收件地址:天津市东疆综合保税区商务中心A2楼前台。

三、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

地址:天津市东疆综合保税区商务中心A2楼402室

电话:刘老师:25700062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表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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