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疆规建局关于责令天津海瑞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限期整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6 来源: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管理局
各相关单位: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4年第128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121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五个配套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8〕25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1〕2号)等有关规定,经核查,存在以下问题:
1.天津海瑞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满足(1)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2.中交天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不满足(1)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五个配套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8〕25号)规定,现责令你单位自公示期起2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送我局。整改工作完成前,你单位将纳入我局重点监管范围并应停止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活动。逾期仍未达到规定要求条件的,我局将依法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将企业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相关要求:
1.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提交整改材料时,请选择邮寄方式。收件人:东疆规建局(履约核查),电话:25601233,地址:天津市东疆综合保税区商务中心A2楼404。
2.整改报告需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佐证材料除提供公告中的问题整改材料外,还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许证书,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以及相关人员最新一期的社保缴费证明,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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