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2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受理工作已开始,具体要求见市科技局网站《市科技局关于2022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为做好东疆提名推荐工作,请有提名意愿的单位于7月19日前联系我局递交《2022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预报表》(见附件)以完成提名推荐的报送工作。有关事项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名要求
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不受理自荐。提名分为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两种方式。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应当遵守提名规则和程序,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在提名、评审、异议处理中承担相应责任。
(一)提名资格和条件
详见《2022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方案》(见相关链接)。
(二)提名申请
1.专家提名。提名前,由责任专家填写《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专家申请表》(见相关链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JL@tj.gov.cn。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的,发送提名账号和密码。
2.单位提名。符合条件首次申请提名的单位,填写《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单位申请表》(见相关链接),盖章扫描后发送至KJJL@tj.gov.cn。
(三)提名公示
提名单位对提名的项目进行公示。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应责成项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22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见相关链接)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二、时间安排
(一)预申报阶段:东疆科技局将于7月19日前,完成项目筛选,并向区科技局报送拟推荐项目数和具体的项目单位、项目名称、申报奖项类别、联系人等。
(二)提名阶段:区科技局将严格按市科技局分配的名额,对预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并确定提名项目。该项目单位按市科技局受理工作要求准备提名材料,并于9月7日前完成系统填报。
三、系统填报
提名单位、提名专家登录天津市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jl.kxjs.tj.gov.cn),为所提名项目创建填报账号,并组织项目完成单位或完成人在线填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9:00至9月9日12:00,逾期无法提交。
(一)提名书填报。项目完成单位或完成人使用项目填报账号登录天津市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报《提名书》。检查无误后,在线提交。
(二)提名书审核。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履行提名责任,对提名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并出具《提名意见》。
(三)提名材料提交。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在线提交《提名项目公示及科研诚信审核情况说明》及各项目《提名书》。
重要提示:上述三个环节中,涉及盖章、签字的内容,须从系统导出后,盖章、签字(页面带水印),扫描后上传系统。
四、材料报送
(一)多媒体介绍材料
提名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的项目,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初评通过项目须制作多媒体介绍材料。多媒体介绍材料包括PPT视频版及PPT版,长宽比建议16:9,不得加入背景音乐,不得出现主讲人画面。
PPT视频版格式要求:制作wmv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0MB,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由前三完成人录制,插播的含专业配音的视频一般不得超过总时长的10%。
PPT版格式要求:.pptx或.ppt格式,不得加入配音,不需自动播放。
各提名单位、提名专家请于9月20日前,将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项目的多媒体介绍材料刻录光盘,邮寄至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初评通过项目多媒体介绍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二)纸质提名材料
评审通过项目的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提名项目公示及科研诚信审核情况说明》纸质盖章/签字件(1份),由提名单位、提名专家统一报送,报送时间另行通知。未通过评审的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提名书。
五、注意事项
(一)天津市科学技术奖不受理涉密及其他不宜公开的项目。
(二)提名自然科学奖的项目,所列代表性论文或专著应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或出版一年以上(2021年9月9日前公开发表或出版);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整体技术应实施应用一年以上(2021年9月9日前应用)。
(三)提名2022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应按规定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六、联系方式
东疆科技局:022-65826391
附件:2022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预报表
相关链接:http://kxjs.tj.gov.cn/ZWGK4143/TZGG2079/202207/t20220708_5929705.html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