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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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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21   来源: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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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恒安通久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你单位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所指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及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依法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因通过你单位登记的住所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八十二条规定,现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4日

    附件: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津市监滨东罚告〔2022〕6号)


     

           附件1:天津恒安通久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pdf


           附件2:天津恒安通久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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