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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疆规建局关于责令天津享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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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疆规建局关于责令天津享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2   来源: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规划国土和建设管理局

各有关企业:

按市住建委、新区住建委工作部署,我局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工作中发现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不满足相关安全生产条件。经核查:

1.天津享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满足(1)主要负责人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2.天津中一伟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满足(1)主要负责人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2)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3)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3.天津科恩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满足(1)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2)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4.天津中建圣和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不满足(1)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5.汇鑫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不满足(1)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2)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6.天津市弘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不满足(1)主要负责人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6)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7.天津嘉合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不满足(1)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8.天津市弘明劳务有限公司,不满足(1)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9.维龙电力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不满足(1)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2)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3)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0.天津旭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不满足(1)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11.天津仁恒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不满足(1)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2)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3)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12.天津海瑞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满足(1)项目负责人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2)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3)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13.天津国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满足(1)主要负责人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2)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3)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14.天津市汇恒泰工程有限公司,不满足(1)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15.天津优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不满足(1)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16.中建装配(天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交有效核查材料。

17.方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交有效核查材料。

18.华星(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交核查材料。

19.天津万象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交核查材料。

20 中智(天津)建设有限公司,未提交核查材料。

21.天津鼎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未提交核查材料。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第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148号)第二十四条等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的30天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及佐证材料提交至我局;逾期仍未达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将依法撤销许可。

相关要求:

1.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各企业提交整改材料时,请选择邮寄方式。收件人:东疆规建局,电话:25601233,地址:天津市东疆保税港区商务中心A2楼404。

2.整改报告需注明联系人并加盖单位公章;佐证材料除提供公告中的问题整改材料外,还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许证书,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以及相关人员最新一期的社保缴费证明,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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