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疆保税港区关于调整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1 来源: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经济改革和运行局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天津市和滨海新区有关政策要求,为疏导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上涨矛盾,天津市和新区发改委分别下发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津发改价综[2021]152号)和《区发改委关于调整城市燃气官网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津滨发改价管发[2021]5号),现结合东疆实际,就调整我区燃气管网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气价格每立方米调整至2.62元。燃气经营企业可在不超过上述价格标准基础上,自主制定具体销售价格。
二、调整后的价格执行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
三、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抄表、政策解读、客户服务等相关工作,妥善处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全区燃气稳定安全供应。
特此通知。
2021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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