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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和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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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和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6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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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博士后工作对我市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优化博士后设站单位布局,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我市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7〕26号)要求,决定开展2020年度天津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申报条件

    我市注册在设有博士后工作站总站的园区中的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一项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4.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二)推荐条件

    1.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科研创新平台;

    2.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3.近5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

    4.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企业家或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且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在3%以上;

    5.我市信创产业龙头企业;

    6.获得国家监管机构、行业协会较高评级或企业资质,整体技术水平或重点科研领域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具有行业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

    7.能够充分体现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企事业单位;

    8.承担重要社会服务功能,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的科研组织或省部级以上直属科研文化单位;

    9.建有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且已有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

    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条件

    我市未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分站的企业、研发型事业单位和市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区域性单位,可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博士后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其中,研发型单位的上一年度末净资产值应当不低于800万元,产业型单位的上一年度末净资产值应当不低于2000万元。

    (二)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研发机构应具备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实验设备,且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已取得2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三)拥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团队,能提出理论创新、技术领先的博士后科研项目。专职研发人员数量应在10人以上。

    (四)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较好科研条件和必要生活条件。

    建有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载体,承担国家或市重大项目的单位和企业、信创领域企事业单位可优先设立博士后基地。

    区域性单位申报博士后基地,必须能组织辖区内3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事业单位同时申请设立基地分站,申请设立基地分站单位的条件可以略低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的基本条件。

    三、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组织好本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或博士后基地申报工作,确保推荐质量,严禁弄虚作假。对开展疫情防控、重大公共卫生科研攻关的企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

    (二)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表》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2020年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基地申报单位一览表》,并将申报表与重要佐证材料装订成册,将纸质材料(一式4份)和电子版申报表、一览表,于2020年11月18日(星期三)17时前,提交至东疆保税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规范整齐,装订成册(A4纸打印,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装订顺序:封面-目录-本单位综合情况简介-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表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重要证明材料复印件,请勿超过20页)。本单位综合情况简介要条理清晰、言简意赅、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字体仿宋三号,字间距设置为“标准”,段落设置为“固定值26”;申报表格用宋体小四号,字间距设置为“标准”,段落设置为“固定值20”;非汉字均用Times New Roman体。


    联 系 人:周思羽、贾察荃

    联系电话:022-25601249、25605106

    电子邮箱:zhousy@dongjiang.gov.cn

    受理地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商务中心A2楼301室


    附件:

    1.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表

    2.新设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

    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基地)申报单位一览表

    4.填表说明


    2020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upload/files/2020/11/附件:1.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表_202011061120013619_202011060206104871.xlsx /upload/files/2020/11/附件:2.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_202011061120048619_202011060206105027.doc /upload/files/2020/11/附件: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基地)申报单位一览表_202011061120083150_202011060206105496.xls /upload/files/2020/11/附件:4.填表说明_202011061120114713_20201106020610549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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