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你局编制上报的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财政预算中期调整情况,已经管委会第十八次主任会和第三十七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有关内容,现批复东疆管委会2020年度财政预算中期调整情况如下:
一、财政预算批复内容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东疆预计可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1600万元,加市财政补助收入260023万元、新区财政补助收入2091万元,扣减上解市、新区两级支出4150万元,加上年结余1045万元,故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可支配财力为1070609万元,再加调入以前年度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00万元,则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12706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70609万元。2020年度东疆政府采购预算9537.06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70609万元组成如下:
1.基本支出11364万元:人员经费支出9995万元,日常办公费支出616万元,“三公”经费支出51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238万元。
2.项目支出1259245万元:管委会各部门项目支出34654万元,驻区单位经费补助支出3342万元,非常用预算单位支出1221249万元(包括:促进产业发展资金1100000万元、租赁产业发展基金50000万元、上级财政下达专项指标预计3247万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资金760万元、预备费36042万元、天津银保监局经费补助500万元、人行滨海新区中心支行经费补助200万元、创新发展局首批注册资本金500万元、拨付天津港集团30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东疆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收入5900万元,主要用于东疆消费券、外贸支持资金、东部岸线改造、东疆停车场、供热补贴等5个特别国债项目,加上年结余456万元,共计63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356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0年东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77.5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77.53万元。
二、有关要求
(一)及时批复部门预算。你局应在管委会财政预算批复后20日内,向管委会各主管预算部门和预算单位、各驻区单位批复部门预算。
(二)依法进行预算公开。你局负责公开东疆管委会2020年度中期调整财政预算、“三公”经费预算,预算公开的具体内容、方式、程序和进度等,按照滨海新区有关工作部署办理。
(三)严格预算执行。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项目、金额、科目和用途执行,不得虚假列支,不得随意调整变更。年度终了形成的财政预算结余、结转资金,由你局按规定核减预算并收回资金统筹使用。同时,你局应督促各主管预算部门和预算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月在OA系统中通报各部门预算执行等相关情况,并按季度上主任办公会通报,将本年度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作为安排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依据。
(四)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全面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严禁“三公”经费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经费审批管理,严控开支范围,超标超支一律不补。
(五)深化预算绩效管理。你局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主管预算部门和预算单位组织实施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管委会重大项目的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及安排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强化投资评审及政府采购管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有效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规定,对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全部实施政府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监督各主管预算部门和预算单位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并逐步完善采购履约验收机制,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采购,不得超标准采购。
附件:东疆管委会2020年度财政预算表(中期调整后)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