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我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促进建筑企业公平竞争,不断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我区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同时也为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增强执法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时效性,不断提高执法效能,更好的开展建筑施工企业管理检查工作,决定开展2020年度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工作(以下简称动态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动态核查内容
本区注册建筑业企业:依据住建部资质标准、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和相关规定,对资产、人员、厂房、设备、财务统计上报、信用信息上报和信息入库承诺完成情况等进行核查。
二、核查范围和方式
1.企业核查率不得低于本年度企业总数的50%。对受检企业申报核查资料进行初审,并到企业办公现场进行复核,现场复核以座谈形式开展,主要听取企业产值完成情况、公司情况汇报等,并现场服务企业,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三、处理方式
1.检查人员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一般问题的应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2.检查人员发现存在严重问题应下达停止营业或停工通知书。企业不认真整改、限期未整改的将列入黑名单,并记入施工企业信用体系,实行市场准入限制;
3.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将线索移交至建筑市场监察等部门。
四、核查安排
从2020年8月24日开始,2020年12月31日结束。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采取企业申报材料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及时处理存在问题企业。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参照本通知执行。
2020年8月19日
(联系人:李响 联系电话:25601233)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