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我局对拟批准验收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天津港东疆商品供应链综合库工程
2.建设地点: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海铁三路199号
3.建设单位:天津港大冶有色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单位:天津赣安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天津港大冶有色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位于东疆保税港区海铁三路199号,项目东侧为美洲路,西侧为海铁三路,南侧为海铁大道,北侧为空地。项目建设1 座6 层办公楼、一座4层楼业务楼、2座丙类库房(原审批3座枯矾)、1座工具间露天堆场门卫室以及绿化景观等相应的公建配套设施。项目占地面积132148.6㎡;总建筑面积28624㎡。年出入库量200万 t/a。本项目为新建仓储类项目,不存储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
项目实际总投资30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1万元,占总投资的1.69%。该项目于2014年12月开工建设,2017年10月投入使用。
6.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该项目施工期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以及少量分装作业产生的废包装纸箱,无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经分类收集后,由清运单位统一定期清运。
(2)该项目已加强环保管理,建全了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
7.公众参与情况: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8.公示日期:2019年2月15日至2019年2月21日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天津东疆港区鄂尔多斯路599号东疆商务中心A2楼701室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建设交通和环境市容局收,邮编:300463
传真:022-25605033
电子邮件:djhbsr@126.com
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邮戳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意见请注明“对天津港东疆商品供应链综合库工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及联络人、联络方式。
(注: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由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