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的有关规定,经东疆保税港区社会发展局审查,同意美俏(天津)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上述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请向我区社会发展局反映。
公示日期:自2019年1月29日至2019年2月4日,共7天。
电话:25601294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社会发展局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