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我局对拟批准验收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中创物流东疆堆场项目(一期)
2.建设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宁夏道1133号
3.建设单位:中创物流(天津)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单位:天津市庆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中创物流东疆堆场项目(一期)项目位于东疆保税港区宁夏道以南,非洲路以西,本项目实际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本项目(一期)总占地面积6793.59 m2,总建设规模11554.6 m2,主要建筑包括:出入口检查桥、门卫、泵房和仓库1等,年运量为30万吨,该项目于2015年12月开工,2017年07月竣工。
6.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该项目做好了运营期作业机械及设备的隔声降噪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项目(一期)四周厂界昼间噪声声级在52~58 dB(A)之间,夜间噪声声级在49~53 dB(A)之间,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域标准限值要求,达到环评报告表及批复要求。
(2)该项目(一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旧木托盘,由专人每天负责清理,可再生利用,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集中暂存于垃圾箱内,垃圾箱防雨,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建设单位制定了环境应急预案文件,且已备案,对项目的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及处理制定了详细的处理规程和措施。在日常管理中,制定了相关的环境管理制度,定期安排人员巡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处理。
7.公众参与情况: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8.公示日期: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7月2日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4611号C座东疆管委会建设交通和环境市容局收,邮编:300463
传真:022-25605033
电子邮件:djhbsr@126.com
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邮戳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意见请注明“对中创物流东疆堆场项目(一期)的意见”及联络人、联络方式。
(注: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由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