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5]503号)及《天津市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规定》(津人社局发[2013]31号)的有关规定,经东疆保税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同意中创物流(天津)有限公司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有效期限自2018年6月14日至2019年6月13日,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上述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请向我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映。
公示日期:自2018年6月19日至6月25日,共7天。
电话:25605061、25605046
东疆保税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