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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疆港阳光海岸住宅区一期项目(京能•海语城)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拟审批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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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疆港阳光海岸住宅区一期项目(京能•海语城)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拟审批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18-02-27   来源:建交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我局对拟批准验收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东疆港阳光海岸住宅区一期项目(京能·海语城)

2.建设地点: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北京道599号

3.建设单位:天津海航东海岸发展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单位:天津市圣奥环境监测中心

5.项目概况:该项目选址于天津东疆港亚洲路以东、北京道以南,本项目为一期建设工程,一期总建设规模109437.18㎡,地上总建筑面积84940.48、地下总建筑面积24496.70㎡。实际建设内容为7栋高层住宅楼、3 栋公建(2 栋公建商业、1 个垃圾转运站)及地下车库等配套公建。本项目总投资624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5万元,占总投资的0.49%。工程于2013年1月开工, 2017年11月竣工。

6.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该项目施工期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建材及渣土按照天津市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处置。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落实各项降噪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将夜间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将至最低。

(2)该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至项目小区垃圾桶或箱体内后,由环卫部门每天清运处理。该项目周界西侧界外和北侧界外昼夜声环境水平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4a 类限值的要求,周界南侧界外和东侧界外昼夜声环境水平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 类标准限值的要求,临近北京道、亚洲路住宅楼昼夜声环境水平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 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3)该项目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设有专人管理日常工作中的环保事宜,制定了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7.公众参与情况: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8.公示日期:2018年2月24日至2018年3月1日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4611号C座东疆管委会建设交通和环境市容局收,邮编:300463

传真:022-25605033

电子邮件:djhbsr@126.com

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邮戳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意见请注明“对东疆港阳光海岸住宅区一期项目(京能·海语城)的意见”及联络人、联络方式。

(注: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由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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