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我局对拟批准验收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海润物流园1,2,3#红酒物流库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山西道以南,亚洲路与澳洲路之间
3.建设单位:天津港东港物流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单位: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海润物流园1,2,3#红酒物流库改造工程位于山西道以南,非洲路与澳洲路之间,所使用的三座仓库均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一期物流加工区的现有仓库。项目施工期不涉及仓库建设,主要工程内容为修建三座卸货门斗,安装三台直燃机组。工程主要使用功能为进出口红酒货物的临时存储,改造后的红酒物流库主要用于红酒的储存与转运,不涉及危险品和有毒有害物质。项目实际总投资1999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40万元人民币,占总投资的2.0%。工程于2014年1月开工,2014年4月竣工,2014年5月投入试运行。
6.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施工期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对项目进行了防尘降噪措施,且本工程施工期工程量较少,施工较短,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燃气热泵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废气经排气筒排放后满足DB12/151-2003《天津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3)项目选用了装配质量好的低噪声设备,同时做了隔声减震降噪措施,如减震垫等,各噪声传至厂界的最大影响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现有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东疆港区(南部)污水处理厂,污水水质能够满足 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
(5)生活垃圾应实行垃圾分类、袋装方式收集,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避免发生二次污染。拆箱产生的废包装和底板等生产垃圾,可回收利用、外售,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8.公示日期: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1月1日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4611号C座东疆管委会建设交通和环境市容局收,
邮编:300463
传真:022-25605033
电子邮件:djhbsr@126.com
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邮戳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意见请注明“对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海润物流园1,2,3#红酒物流库改造工程的意见”及联络人、联络方式。
(注: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由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