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天津市环保局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在本网公告建设项目情况及报告书评价结论简介,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欢迎公众对公告内容提出真实、客观、科学、合理的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情况简介
项目名称 | 天津东疆港区港口配套服务区商业项目 | ||
建设单位 | 天津鼎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环评单位 | 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
建设地点 (四至情况) | 地段北侧隔(规划)洛阳道为空地,南侧隔(规划)邯郸道为空地,西侧临近(规划)欧洲路,东侧隔观澜路为空地。 |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投资243991万元,规划用地面积 | |||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施工期: 该项目整个地块开发建设周期约1年半,在此期间将不可避免地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范围的影响,主要集中于施工机械噪声、进出运输车辆噪声、道路和工地扬尘、建筑垃圾堆放等问题。 本项目施工扬尘的最大影响范围为 营运期: ①大气污染——溴化锂直燃机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DB12/151-2003《天津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排放限值要求,故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餐饮用房的燃气均为清洁能源,且排放的污染物很少,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同时对于用作餐饮的用房应根据实际情况,并参照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安装相应去除率的油烟净化设施。 ②水污染——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商铺、百货、电影院办公人员和顾客产生的生活污水,以及餐饮商铺、美食广场产生的餐饮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与餐饮油污水经隔油后,汇总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东疆港区南部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排放的污水水质可以满足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的要求。 ③固废污染——本项目全年垃圾产生量6516.0t/a。主要为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和其他包装材料,其中商场中用于包装商品的包装材料可外卖给物资回收部门进行再利用;餐饮垃圾应存放在密闭铁桶等容器内,而且必须即使清运处理,避免长期存放造成腐败而产生恶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和处理。 ④噪声污染——根据预测分析可知,本项目室内设备溴化锂直燃机组、各种水泵、变电站、空调机及电梯电机等设备噪声传至厂界的噪声值均满足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边界达标要求;本项目室外设备噪声主要是冷却塔及油烟风机噪声,以上设备噪声传至各厂界的噪声影响值也均能够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边界达标要求,因此以上各设备噪声均不会对外环境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综合上述分析,天津鼎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的天津东疆港区港口配套服务区商业项目符合滨海新区及东疆港区的总体规划,布局较为合理,项目具有较明显的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联系人:张晓丹 电话:25605035 邮箱:zhangxd@dongjia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