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就业促进条例》(2016年修订)、《天津市人才流动条例》(201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经东疆综合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同意蓝人邦(天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注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上述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请向我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映。
公示日期:自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6日,共7天。
电话:25605061、25603237
东疆综合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