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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疆综合保税区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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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疆综合保税区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5   来源: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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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东疆综合保税区认真落实新区关于行政执法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要求完成了全年行政执法工作,为东疆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和谐东疆提供了法治保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情况

    东疆综保区管委会作为执法主体,在司法局备案的行政执法人员共有48人,其中本年度新增7人,由于岗位调动退出9人。

    (二)执法案件情况

    据执法监督平台统计,截至目前共办理普通程序行政处罚53件,简易程序行政处罚21件,行政检查212件。今年东疆成为热门亲海打卡地,观景人群日益增多,占道经营的流动摊贩数量也急剧增加。东疆多部门联合开展了综合治理流动摊贩行动,今年普通程序行政处罚办案量较去年同期明显提升。

    (三)执法计划完成情况

    东疆综保区管委会各执法部门每月在新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制定检查计划,2023年共制定计划140条,目前均已完成。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法和市、区两级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规范开展行政执法。严格执行各执法领域对应的市直机关印发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确保同案同罚,让相对人在每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中体会到执法的公正。例如,在流动摊贩整治活动中,秉承“先疏后堵”原则,一方面将亲海公园三号停车场变更为海风市集,引导商户规范经营,另一方面联勤联动,针对屡次劝导无果的所有违法相对人,均按照《天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予以从重处罚。编制《天津市东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明确各执法领域的重大执法决定事项标准。按照新区要求,重新梳理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权责清单,结合“三定”职责及东疆实际,增减执法事项39项,现有主动履职权责393项。

    (二)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11月底,在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监察五大领域开展各类行政执法专项工作200余项,重点包括虚假登记、价格检查、流动摊贩治理、柴油货车路检路、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工贸行业治理、危化领域整治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规范经营秩序。

    开展跨领域、跨部门联动执法。实施“春雷2023”行动,联合东疆海事局、东疆海警工作站、沿海保卫总队、天津港公安分局等驻区单位,持续深入打击海上走私、非法搭靠外轮、“三无”船舶非法出海、非法捕捞和非法构筑船舶临时停靠点等涉海违法犯罪行为。在全市范围内,率先联合天津市港航管理局、东疆海事局对纳管危险品水路运输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同步开展入企帮扶,全面指导企业规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能力,降低水路运输企业迎检负担。

    (三)执法方式创新情况。

    探索创新“互联网+监管”新模式,让数字赋能执法监督。依托市场主体报到平台开展各类专项检查,通过平台向市场主体发布检查任务和政策宣导,及时提醒市场主体按时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变更(备案)登记等业务。对接“天津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持续深化根治建筑行业农民工欠薪问题,组织工程建设项目及时上传及更新信息数据,依此建立健全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缴纳管理、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实现动态监管。

    强化柔性执法,以“监管+服务”的理念打造东疆模式。政府指导企业进行风险防控,发放风险告知卡,督促开展重点风险关键防护措施分析,辨识评估重点安全风险事故情景,制定关键管控措施,防止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杜绝以罚代管,通过行政执法过程中运用约谈、说服教育、下达整改通知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例如,指导太平洋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流机维修项目变更规划方案立面图、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并快速帮助营海路管线工程完成规划变更。在市场监管领域,对个别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截至11月,对市场主体初次违法、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作出不予处罚或不予立案决定114件,减轻处罚决定5件,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四)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举办全体执法人员专题培训4期,各部门召开集中式主题教育会议7次,重点执法科室开展专业执法小课堂,每周每人选定法律课题,为科室人员讲解分析,促进执法人员精细化掌握常用法律法规。组织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设置知识竞答等,全面考核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服务技能。开展执法领域工作调研,组织执法人员结合各职责开展工作调研、工单分析工作,完成了“关于东疆区域务工人员日常用餐等问题的调研”、“关于东疆区域市容环境整治的调研”等报告,形成工作整改方案,针对性提升执法队伍综合能力。按照新区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参加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全员通过考试,以考促学检验执法人员学习成效,以学促干促使执法人员学法尊法守法。

    (五)执法监督情况。

    制定并印发《天津市东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执法监督办法》,从制度上落实落细上级行政执法监督要求。组织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由法治部门牵头,各执法部门配合,线上抽检61份执法案卷,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进行交叉互查,线下对重点领域执法活动现场监督,及时纠正不规范操作,形成专项监督检查报告,通报有关部门并督促完成执法问题整改。

    三、存在问题

    (一)执法队伍不能完全满足监管需要。随着东疆发展,社会职能越来越完善,驻区企业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行政执法业务量倍增,对执法队伍素质要求随之提高。执法人员的数量和队伍素质与治理能力间存在差距,缺乏生态环境、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领域专业人才,在日益专业化、规范化的监管工作中捉襟见肘,严重制约执法效率和影响执法效果。

    (二)行政审批事后监管与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不统一。在市场监管领域,以自贸区市场监管局名义实施主体登记,但日常监管、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则以东疆综保区管委会名义实施,而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公司登记事项更是以新区市场监管局名义实施,监管主体不统一,责任制度不够明确。建议出台制度,支持统一主体登记、日常监管、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理顺管理体制。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东疆将按照天津市提升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效能。一是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梳理行政执法流程,明确流程的重要节点和每个节点的注意事项,努力打造“教科书”式执法,打造东疆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的培训,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执法纪律教育,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夯实依法行政基础。三是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门关,建立健全执法办案人才库,努力改善和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知识结构,提高执法人员办案技巧和实战水平。四是推进行政执法主体改革。落实市司法局要求,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将执法权限由东疆综保区管委会下放至各执法部门,执法案卷由各局自行审批,提高执法效率。五是持续强化日常监管。做好日常普法宣传培训,对企业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逐项指导帮扶,培育示范企业,发挥典型引领作用。采取约谈通报、行政处罚等多种手段,树立执法权威,坚决惩治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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