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2〕42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天津东疆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等23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1年度报告的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上述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请向我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映。
公示日期:自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3月7日,共5天。
电话:25605061、25603237
东疆保税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日
2021年度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