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东疆党委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全面推动落实依法治区各项任务要求,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为东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和谐东疆提供了法治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部署专题学习,落实“四个亲自”,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任务分工。
东疆党委主动提高政治站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总遵循。根据管委会领导职责分工调整情况,更新了中共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由党委书记杨柳任组长,各党委常委任副组长,管委会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全面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印发了《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报告制度》(津东疆治区办发﹝2021﹞1号),明确了重大法治事项报告的范围、程序,确保东疆依法治区办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并定期向区委依法治区办报告工作落实情况;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部署要求,经东疆全面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同意,正式印发《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项自查问题清单》,对照清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差距,查找不足,并按照时限要求做好整改和落实相关工作,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
(二)部署专题学习,全面落实上级要求。
东疆党委和各级党组织通过党委常委会、中心组学习、支部会、专题会、培训会等各种形式会议,召集领导干部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天津市关于依法治国、依法治市和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印发了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全面依法治区应知应会汇编,要求全体员工熟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了解掌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建党100周年,制定东疆党委贯彻落实党内法规、抓基层党建工作清单,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认真学习、严格贯彻落实有关党内法规。引导基层党组织学习党内法律法规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重要论述精神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切实强化党规意识,提高依规治党依规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认真落实四个“亲自”,下大力气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难题。
东疆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听取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专题汇报,亲自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并做出专门批示,提出工作要求。亲自部署依法治国办法治督察工作,东疆依法治区办牵头全面梳理法治政府建设,从法治氛围营造、书面材料准备、现场点位讲解等多个方面精心准备,充分展示法治建设成效。积极参与滨海新区法治政府创建,针对指标体系八个方面90余项指标,逐项整理汇总材料,获得了新区的认可。组织召开行政执法专题会,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部署职能调整、机构改革等重大事项。
二、深化改革,重点突破,持续着力优化政务营商环境
(一)解决企业痛点,打造便捷准入的商事登记环境。
创新举措落地,解决企业开办难题。积极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开办一窗通、“一网一门一次”等举措,系统化解决商事主体登记难点痛点堵点。
先行先试,完成全市首单合伙企业一窗通办新设业务。新开通“智能经营范围申报”服务,推出存量市场主体经营范围“一键转换”功能,在全国率先完成存量企业经营范围规范化转换。合伙企业变更全程电子化完成迭代升级。上线企业登记“业务指南一窗集成”,系统归集159个高频登记事项的办事指南和申请表格,累计下载量4809余次。
探索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在市市场委的支持下,完成自贸区商事登记确认制制度性文件的起草及改革前期筹备工作,持续拓宽商事登记创新应用场景,为企业准入提供标准化、便利化、智能化的商事登记服务。
(二)落实上级部署,营造宽松准营的行政许可环境。
严格贯彻落实“证照分离”、“一制三化”、“五减四办”等上级部门改革部署要求,积极推动“不见面审批”、“综合一窗”、“跨省通办”、“全市通办”、“滨海通办”、“一企一证”、“信用承诺审批分级管理”“拿地即开工”等创新举措落地落实,不断推广 “网上办、辅导办、预约办、一次办、邮递办、容缺办、承诺办、马上办”。
(三)加快“环境优区战略”,制定并落实东疆事项清单,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积极落实美丽“滨城”建设“环境优区战略”,加快推进“环境优区”,同时借鉴全国近80个城市的营商环境建设先进经验,印发了《东疆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行动计划任务分工》《东疆落实滨海新区进一步深化“一制三化”改革打造一流政务服务体系的任务分工》等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统领性文件,汇总《东疆保税港区政务服务目录》(2021年版),制定东疆事项清单和分类改革方式,构建区域营商环境一体化管理体系,打通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最后一公里”。
(四)倾听企业诉求,持续完善“专家+管家”服务体系。
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成立“白露商事登记服务工作室”,定期召开首席代表会,联合招商、审批部门开展吐槽大会、“向企业家汇报”“机关干部走流程”“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东疆共治沙龙”等政企交流活动,订单式解决企业注册登记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积极辅导24户东疆企业完成天津市首批LEI(即全球法人识别编码)免费赋码各阶段工作,助力东疆参与全球化竞争,发挥服务团队在创新引领、服务引导等方面建设性作用。
三、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夯实法治民众基础,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
(一)开展“八五”普法系列宣传,打造区域学法氛围。
2021年是“八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按照上级的要求,有计划的开展普法宣传。在东疆官网专题转载发布习近平“法治公开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水平。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制定《天津东疆2021年民法典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网络等系列活动,受益人数达5000余人,推动民法典宣传培训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
重要时点、重要时段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国家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筑牢国家安全的社会群众基础。开展“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活动,播放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深化隐患治理,避免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6.5环境日”为契机,海事、生态环境等部门在东疆亲海公园举办露天环保知识讲解等活动,以喜闻乐见的形式让游客切实感受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树立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联合安委办向社区居民普法宣传宪法、交通安全法等法律;邀请律师和专家学者为管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和区属国有企业职工讲授宪法知识。
(二)组织专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视频观看行政诉讼庭审直播,提升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工作质量。邀请律师专题讲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相关内容,做好新旧行政处罚法执行的衔接工作,提升行政处罚案件质量。组织“民法典宣讲团进东疆”专题培训活动,邀请东疆融资租赁中心法庭法官讲解融资租赁纠纷的审判实践与司法热点问题,收到良好效果。组织政府信息公开专题讲座,邀请律师为工作人员讲解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条例的重点内容、答复书的撰写和相关典型案例等,帮助工作人员依法合规公开政府信息。
(三)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东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挂牌成立后,东疆管委会每月安排一名公职律师社区坐班半天,为居民提供无偿法律咨询。为高效解决居民邻里纠纷,联系新区法院法官到东疆社区为居民开展调解工作,营造和谐的社区人文环境。对接大公公证处,为社区居民提供婚姻家庭继承方面的法律培训和咨询,引导居民如何通过公证保 护自身合法权利。东疆管委会积极沟通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协助困难农民工、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农民工的法律权益。
四、严格执法,规范流程,创新监管,营造良好的区域法治环境
(一)分领域开展检查,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强化城市管理综合治理。通过多部门动态联防联控、定人定岗、日常巡查等模式,对东疆区域内的违法建设、违规渣土运输、违法占道经营、非法捕捞、“三无船舶”、垃圾分类等进行巡查治理。2021年全年共开展专项执法检查27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2100余人次,治理各类违法行为近800起,并对30余名行政相对人口头批评教育。
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监察执法随机抽查制度,加大重污染天气执法检查力度,对区内企业和工地开展专项执法行动,2021年共出动执法人员711人次,检查企业217家次,顺利完成了全年双随机检查任务。
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深化交通运输领域隐患治理,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年度计划逐一检查复查。2021年共开展交通运输领域执法检查770家次,其中道路运输检查715家次,水路运输检查52家次,机动车维修检查3家次。
加强应急管理领域监管。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以检查促安全,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2021年共开展安全检查180家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60人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159处,约谈企业24家次、43人次。
加强规划、土地及住建领域的证后监管工作。完善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产生,实现对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依据行业法律法规,建立巡查制度、制定检查计划,加强综合监管和协调配合, 2021年累计开展执法检查872项目次,出动检查人员1567余人次。
(二)开展执法监督,规范执法流程,落实指标体系,注重执法社会效果。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新区行政执法监督考核要求,加强执法监督,保质保量完成执法任务。开展行政执法专题会议,传达新区执法考核、案卷评查标准等相关要求,督促各部门落实执法责任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查专项监督活动,对普通程序案件全面评查,发现的问题反馈至相应执法部门,督促其在今后执法活动中坚决避免。
(三)创新监管方式,开展柔性执法,有效排除隐患,化解矛盾纠纷。
积极转型监管方式,事中事后监管常态化。东疆规建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税务局、公安天津港分局及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对监管系统库内6家房地产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检查,汇总检查结果,完成官网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发挥行政调解职能,妥善解决劳动争议。积极推动“互联网+调解”工作,推广应用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服务平台,引导申请人通过互联网端口填报劳动争议调解申请,拓宽线上线下劳动调解申请途径,2021年累计调解处理案件76件,切实发挥了调解的基础性、前端性作用,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调解服务,让群众少跑腿。另外,东疆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效能,创建智能化的“云调解”线上业务受理新模式,完成新区首例全流程在线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现该平台已受理案件37件。
五、以信用信息为基础,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度。
(一)归集信用信息,确保数据及时上报。
根据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和“双公示”工作安排,在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行为发生7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开的同时,及时向新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2021年东疆共归集行政处罚信息627条,行政许可信息1701条,数据100%上传。
按照《关于做好新区“双公示”工作双清零的通知》,定期在“东疆信用指标监测工作组”微信群发送东疆“双公示”存疑数据台账,并形成定期复核、修改、完善、补报机制,做好“双公示双清零”专项行动,确保数据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做好其他信用信息的归集。对照《天津市信用数据征集参考目录》,东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将目录中涉及相关部门产生的公共信息应归尽归。2021年已累计归集了税务的纳税信息、公用事业缴费信息、欠费信息(水费、煤气费)等45万条数据。
(二)构建监管机制,多环节多举措实施监管,提升信用体系的应用价值。
持续拓宽信用报告应用场景。在行政审批环节,依托天津市政务一网通权利运行与监管绩效系统,对采取信用承诺报件的申请单位进行在线比对,如果存在失信行为则不能采取该方式进行申请;在政府采购环节,根据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至项目评审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21年完成的86个采购项目中均无违约、失信等情况发生;在招标投标环节,按照《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严格查询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的信用记录,2021年区内共发生6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项目,暂未发现招投标活动中各方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
多举措全面推行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工作。《信用承诺书》签署工作与“132”工作相结合,全力推动企业就遵纪守法、信息真实性、产品质量、服务保证、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等情况主动向社会做出书面信用承诺,2021年共签订信用承诺书2906份;推进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承诺工作。东疆对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和警示约谈,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按照行业要求或规定格式作出书面信用承诺,签署《失信企业信用承诺书》,承诺将诚信经营、自愿接受社会监督,自愿接受信用联合惩戒。加快推进协会商会行业诚信自律承诺工作,2021年组织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关爱退役军人协会等6家单位签订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书,逐步建立社会组织诚信经营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六、畅通便民渠道,推动矛盾化解,提升居民满意度
将天津市12345便民服务专线、智慧信访系统、政务网及东疆官网留言等板块进行全面整合,研发OA“群众诉求办理平台”板块,实现各类诉求无纸化快速流转,责任领导严格审核,不断提升工办理效率和质量。此外,制定《东疆保税港区便民服务响应工作处理规定(试行)》、《东疆保税港区便民服务响应系统知识库管理制度(试行)》等,实现群众诉求处置标准化、规范化。强化通报、提示、督办等工作,确保工单处置到位,群众诉求解决到位。2021年通过12345便民服务热线受理业务 3115件,及时处理答复智慧信访系统267件,政务网信访件34件,东疆官网留言138件。
七、开展法治创新,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联合自贸法院和融资租赁中心法庭,牵头成立“东疆多元化纠纷共治中心”。
目前,已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融资租赁调解室、北海国际仲裁院天津金融调解中心等6家机构入驻,提供涵盖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国际仲裁、公证与智慧存证、以融资租赁为特色的金融领域调解、港区矛盾纠纷调解等一站式高品质专业法律服务。截至2021年12月,中心累计收案757件,其中95件达成调解协议,13件向东疆融资租赁中心法庭申请司法确认。
(二)探索推动无形资产租赁业务依法合规开展。
2021年3月24日,天津市首例涉无形资产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在东疆融资租赁中心法庭宣判。此次案例宣判是东疆积极推动监管创新、联合法院系统开展无形资产租赁专题调研的阶段性成果,将进一步促进融资租赁企业在东疆加速聚集。
(三)首创“信用+应用”资信担保方式。
东疆联合自贸法院,根据企业对东疆的实际贡献和信用评级,向法院出具支持函,推动远东、平安两家企业适用诉中信用保全,减轻高信誉度企业诉累,该事项被商务部评为自贸区改革试点创新案例,截至目前,共适用268件,为企业节约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804万。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