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商务促进局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法定机构内设部门。
主要负责区域国际航运、现代物流、国际贸易、投资及资产管理、跨境商务、金融创新以及新兴业态等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肩负着建设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国家进口贸易创新示范区、国家融资租赁创新示范区的任务。
(二)项目概况
为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投资扩消费稳运行若干举措的通知》和《天津市滨海新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发放“购滨海•促消费”消费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巩固东疆保税港区消费回暖的良好势头,通过发放“购东疆·促消费”消费券的方式,鼓励市民消费,促进商家销售,带动东疆实体经济和跨境电商产业回暖,商务促进局于2020年7月份牵头制定《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发放“购东疆•促消费”消费券工作实施方案》并积极推动实施。2020年9月份,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消费券的发放效率,加快推动消费券项目的特别国债额度充分使用,又制定《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进一步促进“购东疆•促消费”跨境电商消费券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特申请利用抗疫特别国债专项额度,2029年度财政拨付资金100万元。
资金拨付后,我局根据《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发放“购东疆•促消费”消费券工作实施方案》和《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进一步促进“购东疆•促消费”跨境电商消费券发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通过加强与实施方的沟通及监督指导,按照合同服务内容及付款方式的规定,根据项目每一阶段进度的完成情况进行初步认定,严格履行付款手续,并且通过了市审计局的审计检查,确保了财政资金的规范高效使用。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严格按照《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发放“购东疆•促消费”消费券工作实施方案》和《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进一步促进“购东疆•促消费”跨境电商消费券发放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先后于2020年8月14日与天津港文化传媒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与天津无尾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合同,合同总金额共计100万元。根据年度列入商务局部门预算情况以及项目进度对项目进行初步认定,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拨付相应资金,2020年度财政预算金额为100万元。我局结合实际完成情况对该项目进行认定,2020年度实际拨付100万元,确保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二、绩效目标的设立和调整情况
(一)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消费券发行数量不少于10000张、消费券发行总额100万元。
2.质量指标:消费券核销率不低于30%。
3.时效指标:发放期限为2020年8月至12月,消费券有效期为自领取日7天以内。
4.成本指标:补贴标准为8月-9月分为3档:满99元减20元、满199元减40元、满299元减60元,10月-12月分为3档:每满99减40元(200元封顶)、每满199减80元(500元封顶)、每满299减120元(600元封顶),发放费用无。
(二)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拉动消费不低于150万元。
(三)满意度指标指标
受益人群满意度≥ 80%。
三、管理措施及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根据财政资金预算安排,安全规范把控项目支付及完成进度情况,与天津港文化传媒公司、天津无尾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了密切沟通对接,对流程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财政资金不超额支付。按照合同服务内容及付款要求,2020年度我局按照每项进度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了综合研判和分析,确保支出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同时进行了初步认定及资金拨付。项目合作期结束后,通过了市审计局的审计工作,保证项目进度合理、合法、合规。
(二)项目组织情况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发放“购滨海•促消费”消费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通过发放“购东疆·促消费”消费券的方式,鼓励市民消费,带动东疆实体经济和跨境电商产业回暖。
合同签订后,天津港文化传媒公司、天津无尾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分别组织人员和线上平台资源,设计促消费活动方案和发券流程,安排专业团队来负责该项目工作。与此同时,我局通过加强与天津港文化传媒公司、天津无尾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沟通及监督指导,按照合同服务内容及付款方式的规定,根据项目每一阶段进度的完成情况进行初步认定,严格履行付款手续,并于服务期结束后通过了市审计局的专项审计,确保了财政资金的规范高效使用。
四、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产生偏差原因分析
1.项目的预算执行率分析。
部门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00万元,执行率为100%,无偏差,效果优秀。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完成数量:(1)消费券发行数量不少于10000张,实际完成12220张。(2)消费券发行总额100万元,实际完成100万元。
项目完成质量:消费券核销率不低于30%,实际完成69.29%。
项目完成时效:发放期限为2020年8月至12月,消费券有效期为自领取日7天以内,实际已完成。
项目完成成本:补贴标准为8月-9月分为3档:满99元减20元、满199元减40元、满299元减60元,10月-12月分为3档:每满99减40元(200元封顶)、每满199减80元(500元封顶)、每满299减120元(600元封顶),发放费用无,实际已完成。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拉动消费不低于150万元,实际完成303.67万元。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受益人群满意度≥ 80%,实际完成情况为满意度100%。
五、自评结论及工作改进建议
绩效评价指标综合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后续将进一步提高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水平,力求指标无偏差、无浮动,根据年度预算科学、规范、高效使用财政资金。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后续工作计划:
1.科学、合理设置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后续我局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结合历年项目发生的实际情况对项目的支出绩效进行综合研判和分析,力求年度指标值趋近实际完成值。
2.实时监督、管理项目进度,与服务方密切沟通、对接。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及付款方式,根据项目每一阶段进度的完成情况进行认定、验收工作,严格履行付款手续。同时为保证财政资金使用规范、高效,服务期结束后聘请第三方专业评审机构对项目的整体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3.严格、强化管理项目资金支出使用情况。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对项目完成的每一阶段进行严格的进度控制,聘请第三方专业评审机构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规范,确保每一笔资金使用的科学、合理,以保证对下年预算进行合理编制、分配、执行。
附件:“购东疆促消费”消费券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