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受理信息。受理信息公示时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天津东疆港区鄂尔多斯路599号东疆商务中心A2楼9楼,邮编:300463
传真:022-25605143
电子邮件:zhangxd@dongjiang.gov.cn
注:公众可以通过传真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上述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附件:《天津市东疆保税港区东港物流11号地块地海集装箱堆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