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部令[2013]19号)的有关规定,经东疆保税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同意博华(天津)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申请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注销),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上述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请向我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映。
公示日期:自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31日,共7天。
电话:25605061、25603237
东疆保税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2日